6月21日,林西县五十家子镇一场大雨不期而至。当晚21时44分,林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五十家子镇某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
据报案人称,他家恰好就住在马路附近,当时自己在屋里,猛然听见外面“嘭”地一声响,打开门一看,发现同村的付某撞倒在马路上,浑身上下都是血。医院了解伤者的情况。医院反馈,伤者已经死亡。
林西交警连夜成立了“6.21”专案组,全面开展查控工作。专案民警工作到次日凌晨3点多,果然有一个重大发现。21日晚21时至24时许,有一辆白头红色半挂车驶过,故其作案嫌疑最大。民警抓住行车路线继续追踪,发现该车可能驶入了西乌旗方向。就在林西县警方发布协查通报寻找肇事车辆时,西乌旗警方很快与专案组取得了联系,嫌疑车辆在西乌旗白音华镇某砖厂被发现。6月27日,民警在五十家子镇成功将肇事司机付某抓获。
经审讯,肇事司机付某对其肇事逃逸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付某系呼伦贝尔人,从事运输工作。6月21日下午,他在五十家子镇西耳子村卸完砖后在小镇吃完饭预返回白音华镇,在小镇的东出口出城大概两公里的地方,停车方便。在给汽车打气的时候,听见车辆后面有响动,遂下车查看,发现一辆摩托车在车辆后面追尾。惊魂未定的付某脑子一片空白,作出了一个错误决定:驾车逃逸。
目前,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已被林西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内蒙古晨报赤峰新闻
小编有话说: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新媒体编辑: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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