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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翘青的好还是老的好中国数字科技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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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目的不是给你答案,而是让你思考。

照例,先科普,连翘是个什么东西?

《中药大辞典》中言:为木犀科植物连翘的果实。果实初熟或熟透时采收。初熟的果实采下后,蒸熟,晒干,尚带绿色,商品称为青翘;熟透的果实,采下后晒干,除去种子及杂质,称为老翘;其种子称连翘心。

青翘老翘

而木犀科植物连翘,它的采收时节从七月中旬至立冬之后,这与陶弘景所著《本草经集注》中所言不同——生太山山谷。二月采,阴干。处处有,今用茎连花实也。

简而言之,两者不是一个东西。

近年来,对连翘的本草考证中,也证实了这个观点——《本草图经》云:“花黄可爱,秋结实似莲作房出众草,以此得名”。而《外秘要》则明确指出是“连翘草”,古代连翘必是草本植物,而不是今日木犀科的木本连翘。(来源:论文《连翘的本草考证》,作者王宁)

值得一提的是,在历届的本草修订当中,连翘也不是一个物种:

地耳草为藤黄科(金丝桃科)植物地耳草HypericumjaponicumThunb.的干燥全草。别名:田基黄。《四川中药材标准》年版收载

元宝草HypericumsampsoniiHance.的全草。别名:小连翘、红旱莲等。《中药大辞典》收载

红旱莲HypericumascyronL.的全草。别名:湖南连翘,假连翘,金丝桃等。

而诸多考证的结果,指向性已经很明显——古代的连翘正品应是藤黄科金丝桃属多种植物。早期是用该属草本植物的带花果的地上全草,唐代开始就可能用该属木本植物的果实。宋代开始已有木犀科连翘属和丁香属植物的果实混用,但宋代草本植物仍是商品主流。以后木犀科连翘才逐步取代了金丝桃属植物而成了连翘的主流商品。

可以说,古书以及古医案中所言连翘,唐代以前,应该是“湖南连翘”品种,而不是如今所用之连翘,但宋以后,所用连翘逐渐统一。

科普的差不多了,回到主题中来,如今木犀科植物连翘因采收时节不同,分为青翘和老翘,在第五版《中药学》中连翘的讲解后有这样一句话——以青翘为佳,生用。

但是,市场上(价格而论)以及一些传统医家则认为老翘更优,且经常在处方中注明“老翘”二字,弄得大家不知如何选取。

宋代连翘统一以后,文献中开始有了青翘老翘的区别。

明《本草原始》中记载:“连翘去蒂瓤任用。噙口者佳,开瓣者不堪用。”明《炮炙大法》中记载:“连翘黑而闭口者良。去蒂、根,研。”清《本草述钩元》中记载“(连翘)黑而闭口者良,去蒂根,研。”

所谓噙口、闭口连翘当指青翘。一般认为青翘初熟色青,清热解毒之力较强;老翘质轻透散,长于透热达表、疏散风热。

而认为老翘更优的则表示——连翘极容易“伤胃”,小孩子服完“双黄连口服液”后往往会因“胃寒”而胃口不佳。老翘因其受过霜杀,大大减弱其峻烈之性,从而在清热败毒同时避免过多伤及“胃气”。

但现实往往不容我们去考虑这么多,因为市场上的老翘,已经基本找不到了。

化学方法测定中,青翘各成份含量高,老翘含量偏低。而在药典标准含量测定项目“连翘苷和连翘脂苷A”时,两者却又用同一个标准。老翘慢慢就成了“假药”“劣药”,药厂纷纷避之。而产地农民呢,更是受市场误导,大多在行情好的时候抢青,谁也不愿意把青翘熬成老翘。

结果就是,老翘在临床中逐渐被青翘替代。

但是,笔者想在结尾给大家留下个思考。在中药材中,含量之说从来不是绝对的。从古至今,都认为九蒸九晒的熟地质优,但九蒸九晒后的熟地中毛蕊花糖苷含量不达标,也就无法走入饮片中来。而连翘叶的连翘苷含量完全高于真正的用药部位连翘果实,这就导致了临床复方制剂的制药企业,投连翘叶入药,虽然满足含量检测的质量把控标准,但实际上入药部位改变,药效和药理作用绝对就会改变。

你说,连翘叶能比连翘作用高?

本文来自《中国中药》杂志,文章配图纯属科普,图片来自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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