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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内蒙古一大波领导干部被曝光阿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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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郭巨德等四人涉嫌贪污一案提起公诉

原标题:案件

武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郭巨德等四人涉嫌贪污一案提起公诉

近日,武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以涉嫌贪污罪对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西乌兰不浪村二队村长郭巨德,村民郭留锁、李四文、闫厚厚提起公诉。

(来源:武川检察院)

包头监狱民警国俊峰、呼和浩特第一监狱职工岳云被移送审查起诉

原标题:案件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包头监狱民警国俊峰、呼和浩特第一监狱职工岳云移送审查起诉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对包头监狱民警国俊峰涉嫌虐待被监管人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对呼和浩特第一监狱职工岳云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局)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余豪杰决定逮捕

年9月2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新城区分局市场办原副主任余豪杰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呼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彪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日前,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固阳县民政局副局长徐彪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包头检察)

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虹、杨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

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规划财务部总经理、原内蒙古蓝天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虹(正处级)、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职工、原内蒙古蓝天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杨平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日前由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乌兰察布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陶淑菊被逮捕

年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乌兰察布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陶淑菊(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陶淑菊,女,蒙古族,年3月出生于内蒙古通辽市。籍贯内蒙古科右前旗。年7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民族学院数理系物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年4月28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来源:内蒙古检察、中国经济网)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宇金福立案侦查

年9月21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呼和浩特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北校原会计宇金福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新城区检察院)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高勇立案侦查

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鑫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原站长高勇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回民区检察院)

通辽市奈曼旗检察院依法对包布仁满都拉提起公诉

近日,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奈曼旗东明镇大台吉柏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包布仁满都拉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奈曼检察)

通辽市奈曼旗检察院依法对王白音那木拉提起公诉

近日,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东明镇大台吉柏嘎查原党支部书记王白音那木拉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奈曼检察)

赤峰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翁牛特旗格日僧苏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所长敖特根夫工作失职导致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

敖特根夫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农牧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共计27.3万元。年7月,敖特根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副苏木达代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喀喇沁旗西桥镇国土资源所违规收费问题。

该所在未办理收费许可证情况下,以测绘费名义,违规向办事群众收费5.63万元,未缴入本级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直接用于业务费支出。年7月,所长吴海玉、工作人员于彩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宁城县小城子镇刘家窝铺村党支部书记高瑞军、镇政府原民政助理李振鹏、镇政府经济发展办主任杨文忠、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刘常青违规为亲属申办低保等问题。

高瑞军违规为亲属申办五保,违规为4名不符合标准村民申办低保。李振鹏、杨文忠、刘常青,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上述5人违规领取五保和低保金,共计2.88万元。年7月,高瑞军、杨文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振鹏、刘常青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锡林郭勒盟曝光5起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阿巴嘎旗查干淖尔镇乌兰敖都嘎查党支部原书记纲呼、原嘎查长吉特格勒图贪污扶贫资金问题。

年7月至年6月,时任查干淖尔镇乌兰敖都嘎查书记纲呼、嘎查长吉特格勒图,各贪污国家扶贫资金元。年4月,阿巴嘎旗纪委给予纲呼、吉特格勒图开除党籍处分。

2、西乌珠穆沁旗呼日勒图嘎查原嘎查长乌仁其其格贪污嘎查集体资金等问题。

年至年间,时任呼日勒图嘎查嘎查长乌仁其其格,收取牧民集体打草场看护费元,其中元未记入嘎查财务账;乌仁其其格将嘎查集体使用草场亩以本嘎查牧民的名义向旗农牧业局申请禁牧补贴,领取补贴共计元,用于个人支出。年6月,西乌珠穆沁旗纪委给予乌仁其其格开除党籍处分。

3、镶黄旗汗乌拉嘎查党支部原书记那顺布和侵占补贴资金问题。

年,镶黄旗财政局给巴音塔拉镇汗乌拉嘎查拨付草畜平衡补贴款元,时任汗乌拉嘎查党支部书记那顺布和,将其中元用于嘎查用车费等支出,其余元据为己有。年4月,镶黄旗纪委给予那顺布和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正镶白旗塔林艾拉嘎查党支部原书记张希永违规领取国家禁牧补贴款问题。

至年期间,时任塔林艾拉嘎查党支部原书记张希永,以其户籍年新增人口外甥女韩某某的名义,享受共计五年的国家禁牧补贴款元。年2月,正镶白旗纪委给予张希永党内警告处分。

5、正蓝旗民政局原副局长玛希赛音贪污民政救灾款的问题。

年,时任正蓝旗民政局副局长玛希赛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民政救灾款0元。年12月,正蓝旗纪委给予玛希赛音开除党籍处分;正蓝旗监察局给予玛希赛音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内蒙古纪检监察网)

呼市武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郭巨德等4人立案侦查

日前,武川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西乌兰不浪村二队村长郭巨德、村民郭留锁、李四文、闫厚厚(涉嫌共同贪污)四人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案件信息公开网)

内蒙古近期职务犯罪案件播报

1、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黄发荣立案侦查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指定管辖,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阿拉善盟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队长黄发荣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胡开飞立案侦查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指定管辖,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阿拉善盟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干警胡开飞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3、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那日苏青格乐立案侦查

日前,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乌海市乌达区红十字会科员那日苏青格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郝永林立案侦查

日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临河区卫生局原局长郝永林(正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5、呼伦贝尔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景玉梅立案侦查

日前,呼伦贝尔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国营牙克石农场原出纳员景玉梅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内蒙古检察)

乌兰察布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案例5人被开除

记者从内蒙古纪检监察网获悉,乌兰察布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5名基层干部被开除,1名被严重警告。

1、化德县白音特拉乡大西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师秀斌、南顺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福强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问题。

经查,师秀斌、张福强分别在任大西沟村党支部书记、南顺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元、.32元。

经研究给予师秀斌、张福强二人开除党籍处分,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二人涉嫌违法行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兴和县赛乌素镇后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孙义智等人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灾民生活救助等款项问题。

经查,后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孙义智、原村委会主任王高、原村委会会计赵青龙在任职期间,合伙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灾民生活救助等款项共计.62元,用于村委会开支。此外,三人又分别虚列花户,各自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元、元、元,用于个人消费。经决定给予孙义智、王高、赵青龙三人开除党籍处分,并对涉嫌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3、凉城县麦胡图镇苜花村党支部书记杜月林将自家上报为贫困户的问题。

经查,杜月林在年协助扶贫开发建档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自家评选为贫困户上报,经决定给予杜月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其贫困户资格。

(来源:内蒙古检察)

内蒙古近期职务犯罪案件播报

1、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赵峰立案侦查

日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呼和浩特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回民区分局原市场办副主任赵峰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黄永强立案侦查

日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原政委黄永强(副处级)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3、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徐彪立案侦查

日前,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固阳县民政局副局长徐彪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4、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对王永胜涉嫌贪污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王永胜涉嫌贪污罪一案,由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李一明立案侦查

日前,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通辽市殡仪馆出纳员李一明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6、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韩林利、智海晨、郝瑞兰立案侦查

日前,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韩林利(副处级)、丰镇市规划局副局长智海晨、丰镇市规划局规划审批科原科长郝瑞兰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内蒙古检察)

呼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王中恒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提起公诉

近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西菜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王中恒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玉泉区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对许亚林移送审查起诉

近日,通辽市政府原副市长许亚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来源:内蒙古检察)

通辽、包头曝光4起典型案件

1、科尔沁区红星街道北园子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徐耀山、社区原主任安继祥、社区原报账员孙翠玲冒领占地补偿款问题。

年,时任北园子社区党支部书记徐耀山、社区主任安继祥、社区报账员孙翠玲采取虚列征地补偿户方式,冒领占地补偿款73.72万元,用于社区招待费、活动经费、用车费用、组织外出旅游等支出,且未留存支出账目和票据。

年9月5日,科尔沁区纪委给予徐耀山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安继祥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孙翠玲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科左中旗宝龙山镇娘恩艾勒嘎查年春季村屯绿化树苗大批死亡工作失职问题。

年,宝龙山镇娘恩艾勒嘎查在春季村屯绿化工作中共栽植树苗株,由于嘎查党支部书记吴海英、嘎查达韩香好等嘎查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管护措施不到位,致使所栽植树苗死亡株,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一定损失。

年9月6日,科左中旗纪委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嘎查党支部书记吴海英、嘎查达韩香好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包片干部、宝龙山镇人大主席包前德门进行诫勉谈话,对宝龙山镇专项绿化推进组成员、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庞海涛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宝龙山镇专项绿化推进组组长、镇党委书记齐广利进行工作约谈,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3、扎鲁特旗乌兰哈达苏木赛布尔嘎查原报账员德山套取草牧场生产资料补贴和原党支部书记马哈斯、原嘎查达额日敦毕力格工作失职问题。

年,在落实嘎查草牧场生产资料补贴时,赛布尔嘎查原报账员德山以不符合享受补贴政策的牧民名义套取草牧场生产资料补贴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为原嘎查达额日敦毕力格多套取草牧场生产资料补贴元。时任嘎查党支部书记马哈斯、嘎查达额日敦毕力格未能正确履行监督责任,工作失职。

年8月5日,乌兰哈达苏木纪委给予德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给予额日敦毕力格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给予马哈斯党内警告处分。

4、包头市石拐区一官员因挪用公款用于个人买房被公诉

犯罪嫌疑人康某某利用其担任包头市石拐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民政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购房,10月26日,记者获悉,日前,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对康某某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据了解,年3月至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康某某,利用其担任石拐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民政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以为单位购买公车的名义,于年3月2日挪用公款4万元人民币、年4月10日挪用公款6万元人民币,总计挪用公款10万元人民币用于个人购房消费。此后,其所在石拐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民政局报账员多次催其还款,犯罪嫌疑人康某某于3年后,也就是年9月22日以现金的形式还款10万元。虽然所挪用的款项全部交还,但是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康某某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通辽市纪委监察局、《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近期曝光5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件

1、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公园路派出所副所长魏志刚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达拉特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王华、副主任科员袁永平涉嫌玩忽职守罪向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姜海军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向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阿拉善左旗房产管理局原局长王建军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5、东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格舍壕村原党支部书记郭美生、原村主任李虎涉嫌贪污、职务侵占案。

东胜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郭美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贪污受贿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职务侵占所得退还被害单位。

被告人李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0万元;贪污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职务侵占所得和所挪用资金退还被害单位。

(来源:《北方新报》鄂尔多斯纪检监察)

呼市曝光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拍苍蝇”问题线索督办及查处力度,从严从快查办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现将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武川县刘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刘英、村委会主任刘栓根、村委会文书孟有换向村民超标准筹资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年至年期间,刘英、刘栓根、孟有换在实施打井项目中超标准收取农户自筹款元用于打井配套等费用。年至年期间,刘英、刘栓根、孟有换违规领取33亩退耕款元用于村务支出。年,村委会将元救灾款违规打入为全县“两个文明”现场会做工的14名村民个人银行卡中,直接抵付了工钱。年9月,武川县纪委分别给予刘英、刘栓根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孟有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土左旗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上达赖村原党支部书记赵俊峰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

赵俊峰在任职期间,利用协助陶思浩区域服务中心进行征地工作并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元并据为己有。年5月,赵俊峰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年9月,土左旗纪委给予赵俊峰开除党籍处分。

3、赛罕区敕勒川路街道讨号板村原村委会副主任闫小平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产问题。

年11月,某公司在讨号板村内埋设电缆,向该村委会支付13万元作为路面恢复费,闫小平在办理过程中将8万元上交村委会,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闫小平被回民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年8月,赛罕区纪委给予闫小平开除党籍处分。

4、托县双河镇北街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志贵侵占村集体财产问题。

王志贵在任职期间,将托县政府征用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元中的元用于村务支出,将剩余的集体补偿款元截留。年6月,王志贵主动交回集体补偿款元。年9月,托县纪委给予王志贵党内警告处分。

5、和林县城关镇石咀子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孙肆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问题。

孙肆在任职期间,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亩建设砖窑。石咀子行政村于年至年期间一直未按规定公开党务、村务,侵犯了群众的知情权,孙肆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年8月,和林县纪委给予孙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呼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

10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受贿案,判决汤爱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被告人汤爱军退缴的涉案赃款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内蒙古晨报》新华社)

鄂尔多斯又有3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1、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二亮涉嫌贪污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杭锦旗锡尼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张二亮(科员级)涉嫌贪污罪一案,由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永强、薛勇涉嫌滥用职权一案移送审查起诉

近日,达拉特旗公安局刑警大队堵卡中队协警张永强、薛勇涉嫌滥用职权一案,由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通报5起“民告官”典型案例

1、张政等8人诉包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年和年,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先后两次向辖区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二道沙河北村村委会及该村有关承包户下发了征地告知书。年6月27日,该村张政等8人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包头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征收其承包地的征地批复及所有报批文件。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在法定期限内未予答复。张政等8人遂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行政复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予以答复。

年10月28日,张政等8人收到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二道沙河北村张政等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之后,张政等8人又申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撤销公开答复并重新公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认为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驳回了张政等8人的复议申请。张政等8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政等8人的诉讼请求。张政等8人不服提出上诉。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行政判决;撤销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答复》;责令包头市国土资源局针对张政等8人申请的事项和形式要求重新公开政府信息。

2、张金友诉赤峰市林西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

张金友为赤峰市林西县新林镇太平村村民。年巴新铁路从张金友所在村经过,需占用该村土地。年9月26日,张金友向林西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公开补偿安置方案。林西县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予答复,张金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林西县人民政府未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期限对张金友申请作出答复违法;责令林西县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张金友不服,提出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李凤芹、丁永华诉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

月7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建国街道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通告》,计划征收建国街道办事处前坨子社区、大兴社区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城中村改造及建设梅陇生态城项目。李凤芹、丁永华系征收范围内村民,于年5月12日通过邮递方式向科尔沁区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科尔沁区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并公开上述信息。李凤芹、丁永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科尔沁区政府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针对李凤芹、丁永华的申请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4、李海全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

李海全承包的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辽河镇杜家一村的50多亩土地被征收,其称未获悉任何征地公告、通知以及安置补偿方案等文件。年3月19日,李海全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征收其承包土地的相关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内政办公开告知()17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李海全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是由其制作、保存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建议李海全向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或当地政府咨询申请公开所需信息。李海全认为该告知书不符合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李海全的诉讼请求。

5、景峰置业公司诉赤峰市规划局松山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年2月14日,赤峰景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公司)向赤峰市规划局松山区分局(以下简称松山区分局)申请公开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三家村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档案材料、该村审批程序性文件。松山区分局对申请事项文件进行档案检索,未找到相关文件,遂答复申请公开文件信息不存在。景峰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景峰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其后又撤回上诉。年9月7日,景峰公司再次向松山区分局申请公开夏家店乡三家村编号为-65、-66、-67三宗土地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及规划条件审批文件、赤峰市松山区城区总体规划中涉及夏家店乡三家村的规划性文件。

松山区分局经审核认为,该三宗土地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及规划条件审批文件,系松山区分局作出的《关于夏家店乡低碳生态居住城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及附图;松山区没有独立的总体规划,而是纳入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由赤峰市规划局保管。松山区分局遂向景峰公司公开了上述函及附图,并书面告知松山区规划纳入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由赤峰市规划局保管。景峰公司不服,再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松山区分局公开上述信息。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景峰公司的诉讼请求。景峰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新华网)

鄂尔多斯4人因违纪被处分

1、东胜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干部韩岳因违纪被处分

日前,东胜区纪委对东胜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职工韩岳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年6月13日,韩岳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东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扣押在案的枪支、弹药依法予以没收。

韩岳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严重影响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经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年9月26日第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岳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监察局年9月26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岳降低岗位等级(岗位工资从专技十二级降至专技十三级)处分。

2、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泊江海子村党支部原书记郭换则因违纪被处分

日前,东胜区纪委对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泊江海子村党支部原书记郭换则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郭换则在东胜区泊江海子镇年至年实施的退牧还草工作中,先后以自己、吴某、张某的名义虚报冒领退牧还草补助款共计.2元,并将该款项用于村党支部开支使用。

郭换则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泊江海子村党支部原书记,虚报冒领退牧还草补助款,违反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经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年10月31日第六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换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公安分局两名工作人员因违纪被处分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公安分局民警胡博因违纪被处分。日前,东胜区纪委对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公安分局民警胡博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年11月25日,胡博因犯刑讯逼供罪,被东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免于刑事处罚。胡博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国家公务员,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依法判处刑讯逼供罪,虽免于刑事处罚,但严重影响了党员和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发〔〕18号)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经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年9月26日第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监察局年9月26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博降级(科员二十三级五档降至科员二十四级六档)处分。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公安分局干部邬腾因违纪被处分。日前,东胜区监察局对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公安分局干部邬腾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年11月25日,邬腾因犯刑讯逼供罪,被东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免于刑事处罚。邬腾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依法判处刑讯逼供罪,虽免于刑事处罚,但严重影响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监察局年9月26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邬腾降低岗位等级(科员二十四级四档降至科员二十五级五档)处分。

(来源:鄂尔多斯纪检监察)

乌兰浩特通报4起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乌兰浩特市对4起涉农涉牧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乌兰浩特市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站长张学利,在对葛根庙镇胡格吉勒嘎查退耕还林工程进行验收和变更设计过程中,未进行逐户、逐地块检查验收和退耕还林户签字确认,未认真履行审批、上报职责,致使国家错误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00元。

年5月11日,市法院判决张学利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年10月17日,乌兰浩特市纪委给予张学利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乌兰浩特市监察局给予张学利撤职处分。

2、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林业站站长刘旭,在对葛根庙镇胡格吉勒嘎查退耕还林工程进行验收和变更设计过程中,未进行逐户、逐地块检查验收和退耕还林户签字确认,未认真履行审批、上报职责,致使国家错误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00元。

年5月11日,市法院判决刘旭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年10月17日,乌兰浩特市纪委给予刘旭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乌兰浩特市监察局给予刘旭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乌兰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李维铎、葛根庙镇国土资源所办事员高付伟,在年6月至年9月期间,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责任辖区内的违法采矿行为,共同造成国家财产损失.00元,构成严重失职。

年4月28日,市法院判决李维铎、高付伟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年10月17日,乌兰浩特市纪委给予李维铎、高付伟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乌兰浩特市监察局给予李维铎、高付伟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羊场子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汲寿江,违反组织纪律,在年4月,未经组织召开两委班子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擅自决定将市民刘正强的林地承包期限无偿延长40年,并签订了延长承包合同,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年10月17日,乌兰浩特市纪委给予汲寿江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来源:《内蒙古晨报》)

自治区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典型案

1、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佟玉宝违规公款消费问题。

去年9月10日,佟玉宝从海拉尔乘机至呼和浩特市,赴自治区环保厅办理陈巴尔虎旗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环评评审事宜。因去鄂尔多斯市看同学,将原定9月13日乘机返程日期改为9月15日。期间,为看同学从酒店购买元的月饼,去鄂尔多斯市返回呼和浩特市车费65元,不能退机票产生费用元,均于今年5月9日在陈巴尔虎旗环保局报销,并多领取了两天出勤补助元。

8月19日,陈巴尔虎旗纪委给予佟玉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林业工作站站长刘洪波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

7月22日晚、7月23日中午,刘洪波在鲁北镇“都市村庄三部”酒店借孩子考取大学之机举办宴席,违规邀请无亲属关系人员25人,收受礼金元。

8月8日,扎鲁特旗纪委给予刘洪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元,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3、赤峰市敖汉旗贝子府镇政府、四家子镇政府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问题。

年,贝子府镇政府财政所、企业站、信访办用公款购买6条香烟,计元,用于镇政府以及相关站所日常接待。年1月,四家子镇政府用公款购买10条香烟,计元,用于镇政府日常接待。

今年3月23日,敖汉旗纪委分别通报批评贝子府镇政府、四家子镇政府,追缴相关人员违规报销资金。

4、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薛志强违规变相举办生日庆典问题。

4月,薛志强委托他人电话通知公安系统工作人员,为其孩子举办生日庆典,采取送喜糖喜烟、不设宴席等形式,共收取90人礼金元。

9月13日,商都县纪委给予薛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月20日,商都县公安局给予薛志强调整岗位组织处理。

5、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杨忠义违规变相购置车辆问题。

年4月,准格尔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杨忠义向文广局申请向社会租用1辆车。

之后,杨忠义具体操作租车事宜,向神华准能公司设备维修中心职工昊某租用1辆捷达牌小轿车(牌号蒙BAK),租期3年,3年租金共元,杨忠义与昊某口头协议租赁期满后该辆车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所有。今年8月4日,准格尔旗纪委给予杨忠义党内警告处分。

6、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乌兰村党支部书记高永军、会计陈玉才违规处理吃喝招待费用问题。

年12月至年12月,高永军、陈玉才以发放挖渠补助的名义编造花名,套取补助元,用于支付吃喝招待费用。

今年3月28日,五原县纪委分别给予高永军、陈玉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款项。

7、内蒙古送变电公司送电第二工程处党支部书记李毅、经理韩志军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

去年8月,内蒙古送变电公司送电第二工程处获得“优秀党支部”称号,公司发放元奖金。李毅与韩志军商量,准备给相关党员分配此笔奖金,二人私自决定将标准提高到普通党员元、领导元,不足部分用年底获得的安全先进奖和先进集体奖奖金补充,并且将奖励以超市购物卡的形式进行了发放,同时开具了与实际支出项目不符的购物发票(该发票没有报销,已作废回收)。

今年8月22日,内蒙古送变电公司纪委分别给予李毅、韩志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

(来源:《内蒙古晨报》)

呼市发改委原副主任(原粮食局局长)刘世君一审获刑17年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呼和浩特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原粮食局局长)刘世君贪污受贿案,判决被告人刘世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

据悉,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世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中万元系索贿,依法应从重处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指使他人以办公用品的名目列支其和近亲报销款项的手段,非法占有公款人民币.25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来源:《内蒙古晨报》)

呼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黄合少村原报账员张根生被判刑

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东黄合少村原报账员张根生犯贪污罪一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根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曝光6起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0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大批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违规违纪问题,有部分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雁过拔毛”,侵占农牧民利益,现将各地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包头市达茂旗小文公乡黄合少村党支部书记郭亮违规占用村民拆房补贴款问题。

年12月18日,郭亮从小文公乡领取了腮林忽洞自然村4户村民拆房补贴款.5元,其中包括乔存喜的拆房补贴款元。郭亮拿到拆房补贴款后,将其他3户的拆房补贴款发放给了村民,未给乔存喜发放拆房补贴款,并将该款项用于为黄合少集体养猪场买饲料、煤炭等。

年4月20日,达茂旗纪委给予郭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还违规占用的村民拆房补贴款。

2、通辽市科左后旗吉尔嘎朗镇苏莫台苏嘎查原嘎查达阿力达吐、原会计乌日吉力图套取国家危房补助款问题。

年3月,阿力达吐与乌日吉力图合伙通过提供虚假照片等方式骗取通过危房改造项目审核,套取国家危房补助款6.8万元。

年9月14日,吉尔嘎朗镇党委分别给予阿力达吐、乌日吉力图开除党籍处分。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分别判处阿力达吐、乌日吉力图有期徒刑五年。

3、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十八台镇忽力进图村委会主任郭凡云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

年至年,郭凡云任忽力进图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村民亢某、郝某好处费0.7万元,违规为他们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

年9月5日,卓资县纪委给予郭凡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4、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碱柜村党支部书记刘业宽违规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

年至年,鄂托克旗蒙西镇碱柜村党支部书记刘业宽违规以其女儿的名义申请20亩粮食补贴款,共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4元,其中用于碱柜村集体各项支出元,剩余.4元现金存入碱柜村集体账户中。

年9月1日,鄂托克旗纪委给予刘业宽党内警告处分。

5、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双庙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石玉虎违规发包集体荒地问题。

年3月,石玉虎私自将亩村集体荒地承包给杭锦后旗林业种苗站,收取承包费元。年1月,石玉虎私自将上年度承包土地中的亩村集体荒地再次承包给杭锦后旗林业种苗站,收取承包费元,用于村委会各项支出。两次所收取的集体土地承包费由其个人管理,均未入村集体财务账。

年8月22日,杭锦后旗纪委给予石玉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镇图克木嘎查党支部书记哈斯巴根、嘎查达阿拉腾宝勒格违规办理危房改造问题。

年,哈斯巴根、阿拉腾宝勒格明知村民布某弄虚作假,虚构照片,用无房顶、无门窗、只存在土墙的房屋申请危旧房拆房补贴的情况下,违规将其纳入补贴范围,领取了3万元的危旧房拆房补贴。

年8月17日,阿左旗纪委给予哈斯巴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布某违规享受的危旧房拆房补贴予以收缴。阿左旗敖伦布拉格镇党委对阿拉腾宝勒格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来源:《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包生荣及妻子移送审查起诉

1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生荣(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包生荣妻子张虹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时被移送审查起诉。

(来源:鄂尔多斯之声)

呼市武川县圪料坝村村支书张文耀被公诉

近期,武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以涉嫌贪污罪对武川县哈乐镇圪料坝村委会支书张文耀提起公诉。

武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文耀利用身为村支书的职务便利,虚报退耕还林亩数、小麦良种亩数、种植业保险,骗取补贴款,数额较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于指闻内蒙古

编辑: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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