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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丑多读书秦制两千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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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制两千年:封建帝王的权力规则

谌旭彬 著

前言

三则故事

西汉河平二年(公元前27年),汉宣帝的第四个儿子东平王刘宇来到长安,向他的侄子汉成帝“上疏求诸子及《太史公书》”…汉成帝找来舅舅王凤商议此事。王凤坚决反对赐书给东平王,理由是“诸子书或反经术,《太史公书》有战国纵横权谲之谋,汉兴之初谋臣奇策…”…汉成帝采纳了舅舅的意见。他告诉叔父,“‘五经’圣人所制,万事靡不毕载”…皇帝拒绝赐书给诸侯王的背后潜藏着自秦汉至明清始终袭用的古老统治术,即公开宣扬的历史脉络与运行逻辑往往并不是真实的历史脉络与运行逻辑。

唐武后永昌元年(公元年)闰九月,检校纳言魏玄同被酷吏周兴诬陷。武则天勒令他在家中自尽,由监刑御史房济现场监督执行。房济忍不住劝他:“丈人何不告密,冀得召见,可以自直。”魏玄同拒绝了房济的好意。他说:“人杀鬼杀,亦复何殊,岂能做告密人邪!”武后时期,构陷与杀戮当道,坚持不做告密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唐睿宗文明元年(公元年“有飞骑十余人”在洛阳坊间饮酒,其中一人喝醉了发牢骚,说早知道支持太后并无额外的赏赐,当初还不如支持李显,其中一人当即离座,去洛阳宫告密。酒未喝完,众人已被羽林卫捕获,发牢骚者被处斩,同饮者以知情不报之罪遭绞杀,举报者赐官五品。宋朝历史学家司马光说,武后时期的告密之风“自此兴矣”。为了鼓励天下人告密,武则天制定了详细的法律条文来优待告密者。告密时代不需要正人君子。因为统治者追求的不是真相,而是恐惧。风潮所及,许多人的行为出现了扭曲。鱼保家本是一名发明家,发明天赋用在更有“前途”的告密事业上。鱼保家设计了一种叫作“铜匦”的工具,这件四方形的器物分为东、南、西、北四格:东面的青色格子写着“延恩”,供人为女皇歌功颂德;南面的红色格子写着“招谏”,供人对朝政提出批评;西面的白色格子写着“伸冤”,供有冤情者诉说冤屈,要求公正;北面的黑色格子写着“通玄”,供人报告自然灾害的消息和机密。它是一个意见箱,也是一件鼓励告密的利器。但鱼保家并没有迎来他预期中的光明前途。铜匦中很快就出现了一封针对他的告密信,信中说鱼保家给李敬业的叛军制造过兵器。鱼保家想要加入告密者的队伍,求取功名利禄,却被告密时代吞噬。然而,在永昌元年,魏玄同用自己的死,否定了武则天一手构筑的黑暗时代。

北宋崇宁二年(年),宋徽宗赵佶在位,权臣蔡京当道。在赵佶的授意下,蔡京亲笔书写,将司马光、苏轼、秦观、黄庭坚等三百余人列入了“奸党”名单,敕令诸州据以刊石”,命各州县根据名单刻成“元祐党籍碑”。要刻石碑,自然就需要石匠。长安有一位石匠叫作常安民。朝廷让他刻碑,他接到任务后,跑去见负责此事的地方官。常安民说:“民愚人,不知朝廷立碑之意。但元祐大臣如司马相公者,天下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镌也。”地方官闻言大怒,要治常安民的罪。常安民于是说:“被役不敢辞,乞不刻安民镌字于碑,恐后世并以为罪也。”

讲以上三则故事,是因为本书的内容大体相当于对这三则故事的一种回应。

今人常引用一句俗语说:“历史给人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从未在历史中吸取过任何教训。”这话其实错得离谱。而对汉高祖刘邦、光武帝刘秀、唐太宗李世民、明太祖朱元璋等而言,是存在着另一种“真的历史教训”的,他们也切切实实地吸取了那些“真的历史教训”的精髓。光武帝们反思西汉及新莽亡国,成果是“三纲”的出炉。唐太宗反思隋亡的教训,得出的结论是“百姓无事则骄逸,劳役则易使”。朱元璋亲眼见识了元末流民组织成起义军的摧枯拉朽之势,得出的结论是“朕收平中国,非猛不可”,“猛”的极致是利用“知丁法”将明帝国的社会活力全部抽干,将每一个人重新打回原子状态。遗憾的是,统治者对“真的历史教训”的精髓的吸取往往意味着普通人的灾难。

站在文明史的角度,魏玄同、常安民与李仲宁等人物其实远比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更为重要。宏大词汇里的慷慨激昂未必能够推动时代进步,具体而微的坚守与抗争才是文明生生不息的重要根源。

第一章“理想国”与“理想民”

自秦汉至于明清,是为中国的“秦制时代”,或谓“秦政时代”。宋人欧阳修曾言:“自汉以后,帝王称号,官府制度,皆袭秦故,以至于今虽有因有革,然大抵皆秦制”…至近代,则有谭嗣同在《仁学》中畅言:“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

所谓“秦制”,它有两个基本特征:

1.以官僚集团而非封建贵族作为政权统治的基础。封建贵族有可能与皇权形成较为稳固的契约或类契约关系,但官僚集团一方面是皇权的工具,另一方面又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他们与皇权之间的冲突几乎不可能形成稳固的契约或类契约关系。秦制所追求的是“莫非王土”和“莫非王臣”。

2.皇权与官僚集团在施政中的主要诉求,是尽可能提升汲取人力与物力的强度与总量。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们致力于消灭一切有影响力的人与组织(包括控制、消灭官僚集团内部的“朋党化”),追求散沙化与原子化的扁平社会结构。

秦制的萌芽、成型与西周分封制的衰落、崩溃大致同步。《管子》中记载了管仲的这样一种政治思想:“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若父母。”秦制的成熟是由商鞅与韩非子完成的。

商鞅的“理想国”:国富而贫治,民愚则易治

《史记》保留了一段商鞅的“自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然亦难以比德于殷周矣。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第一次变法时颁布的“变法初令”(公元前年),目的就是为了强化对民众的控制(什伍、连坐与告奸),将有力量的大家族打散为无力量的小家庭(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打击阻碍国家直接管理百姓的封建贵族,将人的社会地位与军功直接挂钩。这一套变法措施的核心目的,都是提升秦国对资源(包括人力与物力)的汲取能力。

1.将民众编为什伍,实施连坐之法。具体的办法是“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连坐和告奸)

2.“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改革户籍制度)

3.鼓励公斗,按军功的大小授爵;禁止私斗,按情节轻重量刑。努力耕种、纺织之人可以免除本人的劳役和赋税,因懒惰而贫困者没为奴隶。(奖励军功和禁止私斗)

4.宗室也得靠军功来谋取富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此书中只列了上述几条,实际上变法初令中还有,奖励耕织、重农抑商,“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奖励农业劳动模范,以农为本。经商者及因懒惰致贫者,都要将他们和他们的妻子儿女都进官府做奴隶,以此来驱使人民都只从事耕织本业。这一条实际上也对中国历史影响深远)

有说法认为,商鞅的变法措施打击了“顽固腐朽的秦国旧贵族势力”,为底层平民提供了一条上升的通道。

(在一个明确主张民弱国强的国度,底层平民到底有多少所谓的上升通道其实很清楚,商鞅变法实际上使用重法驱使民众去从事农耕和作战,消灭其他上升的途径,让人专心进入耕战,人成为国家机器上的零件,秦制解决的并不是百姓与社会的关系,而是解决的君主如何最大限度挖掘国家潜力的问题。想想《大秦赋》里面一些奇怪的台词,实在无法评论…)

要让百姓更好地为国家添砖加瓦,首要之务是消灭“六虱”。“六虱”的概念见于《商君书·靳令》,具体是指六种危害国家的东西:礼乐、诗书、修善孝悌、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这些都属于最基本的人类文明,但在商鞅眼中,却构成了对国家强盛的威胁。商鞅另有一套强国的逻辑:国贫而务战,毒生于敌,无六虱,必强。国富而不战,偷生于内,有六虱,必弱。

《商君书》还解释了国家为什么应该制定告密制度,让百姓互相监视: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

针对上述思想,商鞅有一句简练的总结:“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在中国历史上,商鞅变法是第一次将“告密”纳入国家制度,也是第一次将“事前惩罚”制度付诸实施的变法。这种体制化的告密之风与秦国的兴亡相始终,直到汉文帝时代才得以改变。

商鞅的变法思想里还有一条叫作“国富而贫治”,原话是这样说的:民贫则力富,力富则淫,淫则有虱。故民富而不用,则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则农不偷。农不偷,六虱无萌。故国富而贫治,重强。将国家与百姓对立起来,强调国家的富强必须建立在百姓的愚昧与贫穷之上,这是商鞅变法的核心理论。百姓越弱、越愚昧,国家就越强、越稳定,这是商鞅变法的核心逻辑。对此,《商君书》中有大量的陈述和解释。“昔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制其民者也。”…“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勉农而不偷。民不贱农,则国安不殆。国安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为了彻底贯彻“民愚则易治”的理念,商鞅在变法过程中的一些做法相当极端。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公元前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继位,商鞅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商鞅虽死,但他的强国之道保存了下来,被历代秦君奉为治国的圭臬。

二、韩非子的“理想民”:五蠹与六反

商鞅之后,将弱民、贫民、愚民之道进一步具体化,使之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的人是韩非子。

与商鞅一样,韩非子也是反民智的。“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夫婴儿不剔首则腹痛,不揊痤则浸益。剔首、揊痤,必一人抱之,慈母治之,然犹啼呼不止。婴儿子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而以上为严;征赋钱粟以实仓库,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而以上为贪;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并力疾斗,所以禽虏也,而以上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悦也。夫求圣通之士者,为民知之不足师用。昔禹决江浚河,而民聚瓦石,子产开亩树桑,郑人谤訾。禹利天下,子产存郑,皆以受谤,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在《忠孝》篇里,韩非子还发过这样一番感慨:古者黔首悗密蠢愚,故可以虚名取也。今民儇诇智慧,欲自用,不听上。

那怎么办呢?韩非子说,常规的办法是“劝之以赏”,即用利益来诱惑百姓;“畏之以罚”,即用刑罚来恐吓百姓。但这样做还远远不够,在《五蠹》《六反》等篇章里,韩非子建议,应该对百姓实施改造。具体的改造方法如下:

首先,需要清除五种人。这五种人是:学者(相当于战国末期的儒家)、言谈者(相当于纵横家)、带剑者(相当于游侠)、工商之民(商人和拥有各种技艺的人)和患御者(害怕承担耕役而去充当贵族的门客或权力掮客的人)。这些人或聚众讲学,或游走四方,他们有知识,也有资源,还懂得社会体制的运作规则,对国家是有害的。韩非子把他们合称“五蠹”,即五种会蛀蚀树心的虫子。

其次,有六种人需要被教育。这六种人是:畏死远难之人、学道立方之人、游居厚养之人、语曲牟知之人、行剑攻杀之人、活贼匿奸之人。

为了让统治者更方便地分辨出这六种人,韩非子在文章中还写下了普通百姓对这六种人的看法。他们依次是:贵生之士(珍惜自己性命的人)、文学之士(追求学问的人)、有能之士(相当于能出门远游、在外谋生的人)、辩智之士(相当于能用智力、口才谋生的人)、磏勇之士(相当于能提剑杀人的人)、任誉之士(敢违逆朝廷禁令,收容犯人的人)。这六种人有自己的追求,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对追求最大限度汲取人力、物力的秦制政权而言是有害的。

最后,有六种人必须得到奖赏、表彰,要树为模范。这六种人是:赴险殉诚之人、寡闻从令之人、力作而食之人、嘉厚纯粹之人、重命畏事之人、挫贼遏奸之人。但有趣的是,根据韩非子的记载,普通百姓对这六种人的看法依次是:失计之民(只知道为官府去死的蠢人)、朴陋之民(见识短浅,服从权力的愚民)、寡能之民(除了种地没别的本领的人)、愚戆之民(没有智慧,逆来顺受的人)、怯慑之民(不敢反抗,只懂尊上的人)、谄谗之民(给官府充当耳目的人)。

韩非子对百姓的筛选与改造,与商鞅的理念高度吻合。

但百姓毕竟不是工蚁。正常情况下,正常智力的百姓绝不会主动愿意去做失计之民、朴陋之民、寡能之民、愚戆之民、怯慑之民与谄谗之民。那又该怎么办呢?

在《韩非子·说疑》篇里,韩非子提供了一套办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禁事、禁言大致相当于不许游学经商和著书立说。“禁心”的意思,韩非子的解释是“远仁义,去智能”,具体说来就是一手控制资讯,一手灌输错误逻辑,二者结合可以做到无往不利。

按《史记》的说法,秦始皇读到韩非子所写的《孤愤》与《五蠹》后,曾长叹道:“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如明朝学者赵用贤所云:“三代而后,申、韩之说常胜。世之言治者,操其术而恒讳其迹。”

用商鞅、韩非之道治国而讳言自己是商鞅、韩非的信徒,是中国两千年秦制时代的常态。

(补充:所谓的周秦之变,商鞅变法,建立秦制,实际上打破的就是小共同体本位,商鞅的目的就在于打破人们对于家庭的忠诚,而将其转移到君主之上。周秦之变,按照秦晖的说法,是一场由小共同体本位到大共同体本位的转变。周制的核心是小共同体本位,而小共同体讲求的是血缘、亲情和礼法,而这三样东西,在东周,至少在统治阶级,已经不复存在了,这时候的状况,按孔子的说法就是礼坏乐崩。从春秋到战国,列国的竞争和吞并越来越激烈,也越来越没有底线。在这种国家竞争加剧的大背景下,各国为了在这场生存竞赛中胜出,必须加大集权,加强国家对于社会资源的汲取能力,而在操作上,就必须先打破周制和小共同体本位,并代之以君主为代表的大共同体本位。商鞅变法的目的就在于破除小共同体本位,建立以认同君主为核心的大共同体本位。商鞅的第一个举措确立土地私有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商鞅所谓的土地私有制和西方近代的私有制有很大区别,商鞅对私有制的确立仅仅是就儿子与父亲之间)以瓦解小共同体,将儿子独立于父亲之外,将个体独立于家族之外,由此完成对小共同体的削弱。这种私有制不仅体现在土地上,在家庭内部的财产划分上,将每个人变为没有依附的散沙,只有群众散沙化才利于国家直接对其进行掌控。商鞅变法的所有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将人们对家族的忠诚转移到作为国家代表的君主之上,以君主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通过君主专制的方式加强集权,富国强兵。秦之所以战胜其他六国,就在于他对社会的管控能力和资源汲取能力远胜于六国。)

第二章胡亥亡国的技术分析

《史记·陈涉世家》里,陈涉说过一句话:“天下苦秦久矣。”其实,“苦”的原义是一种味苦的野菜,在秦汉时代的引申义并非痛苦,而是厌恶与憎恨。典型的例子如《史记·李将军列传》里的“士卒亦多乐从李广而苦程不识”(士兵们喜欢追随李广而厌恶程不识),陈涉其实是在说:天下人痛恨秦帝国已经很久了。刘邦后来入关中说“父老苦秦苛法久矣”。

从商鞅变法算起,秦的统治者孜孜不倦,以汲取与控制为要务,已有百余年之久。但在这漫长的时光里,秦民之恨并没有给秦王造成多少困扰。相反,秦国稳如泰山,且在与东方六国的战争中无往不利,不断开疆拓土,终至统一全国。

秦民之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秦王朝(国)的稳固并不构成真正的威胁。然而,随着秦二世胡亥在公元前年登基,原本看起来强盛无敌的秦王朝竟在短短三年之内就土崩瓦解了。从统治之术的角度来审视,胡亥究竟做错了什么?

一、秦政的残暴在于制度化伤害

秦朝(国)是一个以商鞅之道与韩非之术为基础构筑起来的国家。它对内施政的核心诉求可以简单归纳为三点:1.强化管控;2.增加汲取;3.减少乃至回避义务。

对于前两个核心诉求,即针对秦民的高强度管控与汲取,主要依赖两种手段——国家授田制度和与之配套的繁杂、细密的律法。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开始实施严格的国家授田制度。土地的所有权被国家垄断,秦民只能由国家赐予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全国统一实行授田制,国家授田制度的核心是将秦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确保官府可以对秦民实施严苛的人身控制。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秦国《田律》里规定,庄稼是否按时受到雨水的浇灌,被浇灌的田亩有多少,受到旱灾、涝灾、虫害的损伤有多少,秦民均需及时报给官府,且设置了报告文书的递送方法和日期。律法也规定:农民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从事生产活动,按时出门,按时归来,否则将会受到惩罚;基层官吏必须经常对不同种类和用途的土地进行登记、管理,若有某块土地因人力不足而耕种不到位,导致国家的收成减少,基层官吏的考核会受到严重影响,前途堪忧。

国家授田制度之下,秦民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耕农,这些人通过向官府“立户著籍”来换取官府的授田,而“户”和“籍”正是官府向他们汲取赋税和劳役的依据。另一类是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只能在由政府直接管理的田地中耕作,他们是国家的直接农奴,前者的地位虽然稍好,但其耕作同样要受到官府的严格考核。《史记》中说得很明白:“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自商鞅变法至秦始皇统一六国,这一百余年是一个秦民无处逃遁的时代。皇(王)权通过土地国有建立起严密的户籍制度,再通过官吏系统层层传递,将控制与汲取的意志输送到底层,最后由“啬夫”之类的基层官吏负责将之落实。那是一个没有大地主、官僚、贵族来大搞兼并,也没有大地主、官僚、贵族可供自耕农抛弃所有土地、寻求庇护的时代。一个个原子化的秦民必须直面强大的秦朝(国)。就经济成本而言,这是一种大利于皇(王)权,而大不利于底层百姓的制度设计。

为了让上述制度顺畅运转,秦律相当繁杂细密,追求凡事“皆有法式”。秦政推崇“民愚则易治”,百姓的受教育程度极低,繁杂、细密的法律条文对秦民而言等同于巨大的知识屏障。秦民就越容易陷入动辄触法的困境。这也正是秦朝(国)内政真正的残暴之处。所谓的“天下苦秦久矣”,重点并不在焚书坑儒、修长城等突发性的暴行,而在于“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的制度化伤害。只有明白了制度化伤害的严重性,才能理解刘邦入咸阳后的首要之务为何是公开与“父老”约法三章。尽废繁杂细密的秦法,代之以极其简单的三条约法,正是为了回应百姓因动辄触刑而积累的对秦法的深重怨恨。当然,待到夺取天下,刘邦又抛弃“三章”,重新拾起了萧何制定的改良版秦律。

秦政的第三个核心诉求——减少乃至回避义务,往往也是通过繁杂细密的律法来实现的。“以法治孝”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在秦朝(国),“孝”是一种绝对义务。秦律针对不孝的惩罚很细致,也很严厉。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记载:“免老告人以为不孝,谒杀,当三环之不?不当环,亟执勿失。”在处罚不孝之人时,秦律常以被告父母的意见为准。

如此,就有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冲突:《商君书》将礼乐、诗书、修善孝悌、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列为危害国家的“六虱”。认为只有铲除这六虱,百姓才会保持愚昧,才会乐于为国君所用,国家才会强盛。但现实中的秦朝(国)似乎并没有铲除孝悌的观念,还为它加上了法律保障。这个冲突是否意味着秦王朝(国)的执政者摒弃了《商君书》中铲除“六虱”的政治理念?孝悌关系到秦民的养老,而养老又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所以它是一个需要特别考量的事情。

为了强化对百姓的管控与汲取,商鞅用律法破坏了秦民聚族而居的传统,如一家有两个男丁而不分家,田赋加倍,导致大家族消亡,小家庭遍地。这个变化导致了两种后果:1.小家庭面对官吏及其所属机构的盘剥,严重缺乏抵抗能力。面对变故,比如灾荒、疾病,抵御能力比不上聚族而居的大家庭。同时,秦政又推崇“民愚则易治”,走“国富而贫治”路线,致力于使小家庭长期生活在温饱线上。这会促使小家庭尽可能地将财富留在手上,而不是慷慨地拿出来供养已分家的父母。2.上行下效。上位者鄙弃修善孝悌、诚信贞廉、仁义等,将之视作必须清除的“六虱”,普通秦人的道德观念也会很自然地随之下降,进而影响到秦人的家庭伦理,使之不愿意供养父母。

对于这两种后果,贾谊有很具体的描述: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倨;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耆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汉初的另一位政论家贾山也在为汉文帝回顾前朝的历史教训时提到秦朝有一大弊政是“亡(无)养老之义”,提醒汉文帝不可重蹈覆辙。

养老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秦朝(国)的统治者自然是知道这一点的。而现实是:1.秦政府只对汲取民力感兴趣,无意承担责任;2.愿意或能够承担养老责任的聚族而居的大家庭,已被秦法拆散成了不愿或无力承担养老责任的小家庭。那怎么办?站在秦朝(国)统治者的立场,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将“孝”写入法律,强迫那些贫弱的小家庭去承担他们承担不起的给父母养老的责任。

然而,一个社会没有了孝的风气,绝不会只是百姓的道德素养出了问题,也绝非用法律强制百姓孝顺父母就可解决问题。秦人不孝的根源在于秦制的汲取与控制太过厉害,在于其弱民、贫民的政策太过残酷。不改变政策,寄希望于用法律手段强制秦人尽孝,实属缘木求鱼。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尽管秦法严苛,但秦人不孝的风俗并未扭转,而是一直延续到了汉初。贾谊就对汉文帝说,汉朝建立之后,“汉承秦之败俗,废礼义,捐廉耻,今其甚者杀父兄”。

其实,对秦朝(国)而言,秦民的不孝之风是否有所改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把孝写入法律,将事关社会稳定的养老的负担成功转嫁在秦民身上。在制度化的严苛控制与疯狂汲取之下,秦民长期处于一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困境之中。

二、秦二世而亡的变量一:官吏集团“苦秦”

但这样的事情其实是秦朝(国)自商鞅变法至秦始皇统一六国那百余年里的常态。如果不是秦二世统治的时代出现了另外两个致命变量,秦朝的伟业或许仍将在“天下苦秦久矣”的轨道上继续稳定运转,乃至发展壮大。

秦二世胡亥上台后,做了两件大事。第一件事是带着丞相李斯“东行郡县”,效仿秦始皇巡幸天下。胡亥这么做的原因是担忧“朕年少,初即位,黔首未集附”。第二件事是对中央和地方的人事作大规模的调整。胡亥这么做的原因是担忧“大臣不服,官吏尚强,及诸公子必与我争”。赵高给胡亥出了两个主意:1.“案郡县守尉有罪者诛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对地方官员(郡县守尉)实施大清洗。2.“灭大臣而远骨肉……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对朝中大臣和皇族进行大屠杀,全换成胡亥的亲信。于是,胡亥大刀阔斧,大开杀戒。“杀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这么做的后果,是在秦帝国的官吏集团中造成了一种普遍的恐怖气氛,

李斯著名的《行督责书》:所谓“督责”,简而言之,就是关于如何完全控制臣属,让他们为帝王做牛做马,乃至献出生命而不敢有半句怨言(“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的权术。李斯提供给胡亥的“督责”之术,主要是两条:1.实行“深督轻罪”。——有一点过错就往死里整。2.摒弃“俭节仁义之人”“谏说论理之臣”“烈士死节之行”。——官吏系统只用坏人、不用好人。

秦帝国奉行“以吏治国”,官吏集团是它的统治基础。秦二世从中央到地方如此清洗他们,相当于破坏了“利益共同体”,严重动摇了秦帝国的根基。

秦帝国的官吏之所以如此普遍而轻易地加入反秦力量之中,是因为他们与秦帝国之间的利益纽带已被秦二世的大清洗切断。他们在人力、物力的汲取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这些“技术官僚”的加入极大地提升了反秦力量的素质。

三、秦二世而亡的变量二:未及驯化的新秦民

不过,官吏“苦秦”并不会必然导致秦帝国的覆灭。再给胡亥一些时间,他就可以重建自己的统治基础,自上而下重新构筑一个亲胡亥的新官吏集团。

但胡亥低估了另一个变量:来自从前六国的新秦民。新秦民对秦国普遍怀有抵触情绪。东方六国的百姓鲜少有人愿意主动投奔秦国的怀抱,因为做秦民实在太苦。新秦民”仍存有对昔日时光的怀念。他们体验过更多的自由、更轻的赋役、更松散的控制,见识过更好的生活,他们的记忆还没有完全消失。

秦国只用了短短10年时间,就消灭了六国,这是令人惊叹的速度。但这么快的速度也使始皇帝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将施加在旧秦民身上的那套驭民体系全面移植到新秦民身上。他还没有来得及摧毁新秦地上的一切有组织的“中间力量”,进而使所有百姓以原子化的形态直接面对国家的汲取,或者说他还没有来得及在六国之地造就出“一个强大到极点的政府、一个萎缩到极点的社会以及一群沉默到极点的个人”。刘邦起事前的经历也显示了旧秦地的驭民体系尚未能够在新秦地完全铺开。也就是说,当秦二世胡亥在公元前年登基,他所面临的现实是:秦已消灭六国,但还没有来得及消化六国残余的贵族、游侠、豪杰、文士和宗族势力,尚未将他们变成原子化的个体。而“天下苦秦久矣”是自商鞅变法的时代开始,已经延续了余年的一种常态。

这个时候,胡亥开始清洗秦帝国的统治基础——官吏集团。于是,秦帝国的统治基础分崩离析,再加上外部又出现了有组织的武装力量,亡国就成了一件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

第三章“白马之盟”的玄机

公元前年建立的西汉王朝是在反秦战争中诞生的,带有浓重的反秦制色彩。所以,在最初的五十年里,它的统治模式与商鞅、韩非设计的秦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离。这种偏离主要体现为西汉建立之初五十年尊奉黄老之学的“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这一政治主张来自《老子》。老子呼吁的“无为”并非后世道家所宣扬的宗教意义上的与世无争,而是希望统治者收敛自己的理想与欲望。《老子》还给“圣人”分出了等级: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但西汉初年皇帝的“无为而治”与《老子》的本意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实际上,是“白马之盟”确立刘姓为王的“准契约”构筑出的一种特殊的权力结构与统治基础,迫使汉初的皇权不得不以“无为”自居,对自己的野心与欲望加以约束。“白马之盟”是汉高帝刘邦与诸侯王、重臣三方共同见证而立下的盟誓。

一、西汉建国的游侠底色

刘邦自身的游侠底色与西汉政权的游侠底色是一致的。日本学者守屋美都雄在《关于汉高祖集团的性质》一文中详细考察了刘邦政治集团中的客、中涓、舍人与卒,得出结论,认为他们在秦末乱世中选择与刘邦结合是基于一种平等的信任关系。这种信任关系的来源正是刘邦的“任侠仗气”。刘邦的游侠底色也体现在集团成员的行为模式上。以游侠为底色在秦末乱世中取得成功的并非只有刘邦一人。英布、彭越等人均以游侠起家,为众豪杰所推举。刘邦曾经的门主张耳更不必说,乃是反秦运动中极著名的游侠领袖。秦帝国扩张太快,严密的法家网络尚未来得及消灭隐匿在民间的游侠力量,当乱世来临,山东六国的游侠们乘势而上,极大地影响了历史的进程。这样的建国背景很自然地使得游侠之风在汉初的社会生活中相当盛行。

汉初社会对游侠精神的认同。司马迁在《史记》中为游侠单独立传,其深意也正在于此。

二、军功集团的权利与义务

正因为西汉建国有这样一种游侠底色,所以刘邦称帝后与下属形成的并非后世通常所言的君臣关系,而更近似于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这种关系见于西汉初年的财富分配与权力

先说财富分配。公元前年刘邦召集汉及其他诸侯国的军队在垓下与项羽决战,获胜。同年五月(汉初继承秦制,以十月为岁首,故高帝五年十二月在前、五月在后),刘邦发布诏书,解散军队,命其归家。诏书的核心内容是谈如何优待爵位高者,重新分配社会财富,这场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大约涉及六十万“军吏卒”。若将六十万“军吏卒”的家庭人口也算在内,则大约涉及三百万人口,占汉初总人口的16%—20%。根据汉代军法,六十万“军吏卒”应授予的耕地总量约为3亿亩,住宅地总量约为万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40%左右。这个规模是相当惊人的。

西汉帝国是在反秦、反项羽的战争中建立起来的,内部组织带有浓厚的游侠色彩。刘邦要想坐稳帝位,首要之务是与助他建国的功臣“共享胜利成果”。西汉立国之初,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目的是在汉帝国内部形成一个新的既得利益集团——军功集团。这个集团是西汉立国的基础,也是刘邦统治的基础。

再说权力分配。高帝五年二月,也就是前述社会财富重新分配开始的三个月前,刘邦在定陶汜水之北即皇帝位。刘邦即位与后世的皇帝登基大不同,既没有改元,也没有改制,连采用了何种仪式,史书也没有记载。据《汉书·高帝纪》,刘邦做皇帝是诸侯王一致推举的。总结起来,诸侯王们的意见共有两点:1.刘邦在诸侯王中功最高,所以地位应该比诸侯王高一些,可以做皇帝。2.刘邦在诸侯王中德最高,所以地位应该比诸侯王高一些,可以做皇帝。刘邦的帝位与秦始皇的帝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秦始皇的帝位意味着至高无上、不容置疑的权力,是一种绝对权力;刘邦的帝位仅仅意味着他的功与德相对其他诸侯更大、更高一些,是一种相对权力。

相对权力的边界非常模糊,所以汉初的高层政治中充满了试探与杀戮。高帝十二年三月,刘邦终于决定妥协,试图通过颁布诏书,将权力的边界固化下来。在这份被称作“高帝十二年三月诏”的诏书里,刘邦这样写道:吾立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于今矣。与天下之豪士贤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辑之。其有功者上致之王,次为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亲,或为列侯,皆令自置吏,得赋敛,女子公主。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赐大第室。吏二千石,徙之长安,受小第室。入蜀汉定三秦者,皆世世复。吾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亡负矣。其有不义背天子擅起兵者,与天下共伐诛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颁布这份诏书时,刘邦的病情已经恶化。一个月后,刘邦去世。“高帝十二年三月诏”其实可以视为“白马之盟”的具体成果。

白马之盟的具体时间,大体可以推断是在高帝十二年二月到四月间——盟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非刘氏不得王”。刘邦废除燕王卢绾,完成“非刘氏不得王”的实际格局。

关于白马之盟的具体内容,史书记载相当零散。搜集、整理起来,可以总结如下:1.王与侯的分封只能由皇帝进行;2.只能在刘氏皇族内封王;3.只能对有功者封侯;4.若违反上述约定,天下共击之。

结盟者是三方力量:代表宫廷力量的刘邦、代表王国力量的刘姓诸侯王,以及代表军功集团力量的列侯——刘邦称帝之后,军功集团逐渐转移到了以丞相为首的汉帝国政府。代表军功集团利益的陈平、周勃等人此时控制着汉帝国政府的日常运作。

三方力量在盟约中各有权利和义务。

先说权利。对军功集团而言,“非有功不得侯”,可以保证现存军功列侯的权益不会被皇权随意稀释;对诸侯王而言,“非刘氏不得王”,可以保证现存诸侯王的权益不会被权臣侵犯;对皇帝而言,在遵守上述限制的前提下,王与侯的分封大权仍操于己手。

再说义务。对诸侯王而言,必须维护刘氏皇权,防范军功列侯侵犯皇室权益;对军功列侯而言,也必须维护刘氏皇权,防范诸侯王侵犯皇室权益;对皇帝而言,必须恪守“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的规则,保证诸侯王和军功列侯的权益。

西汉初年宫廷(皇帝)—政府(军功列侯)—王国(诸侯王)三足鼎立的权力分配明显是“反秦制”的。

从汉高帝刘邦到汉景帝,依次担任汉帝国政府首脑,也就是丞相职务的分别是:萧何—曹参—王陵—陈平—审食其—吕产—周勃—灌婴—张苍—申屠嘉—陶青—周亚夫—刘舍—卫绾。从萧何到申屠嘉都是汉初军功集团第一梯队的元老(只有吕产牵涉平定诸吕之乱的政变,是个例外)。从陶青到刘舍,已是汉景帝时代,第一代军功集团的元老死亡殆尽,这三人属于军功集团的第二代。卫绾是汉代第一个非出身于军功集团的丞相。这份西汉初年历任丞相的名单可以说是白马之盟的直接结果。管理政府(朝廷)的权力是军功列侯的权益所在,所以按惯例丞相由军功列侯担任,无功者不得为相。此外,汉初,丞相的人选往往也直接取决于军功的高低,而非皇帝的意志。

所谓的“诛吕安刘”也与白马之盟确立的权力分配体系被打破有直接关系。吕后时代,皇权有意削弱军功列侯的权力。汉惠帝曾经在朝会上责问丞相曹参为何对政事少有举措。曹参死后,吕后将丞相之职一分为二,以王陵为右丞相,陈平为左丞相,也是为了削弱军功列侯掌控朝政的权力。王、陈二人均属军功列侯,这一人事变动仍在军功集团的容忍范围之内。危机出现在吕后去世之后。临终之际,吕后对朝廷的高层人事做了一番安排,以吕王产为相国。吕产以外戚身份出任相国,打破了汉初以来只有军功集团人士能够担任丞相的惯例,破坏了“白马之盟”确立的权力分配原则,被军功列侯视作宫廷势力向朝廷的渗透。公元前年,以周勃、陈平为首的军功集团发动政变,诛杀了以吕产为首的吕氏家族,并捏造“安刘必勃”的刘邦遗言,将整个事件粉饰成了“诛吕安刘”。军功集团不惜诉诸武力,也要维护“白马之盟”划定的属于自己的利益范围,又不能打出维护“白马之盟”的旗号,而是要用“诛吕安刘”这样的说辞来隐藏事件的真相,说明“白马之盟”在当时的汉帝国是一个尴尬的存在——没有制度化、公开化。

汉文帝即位后,吸取诸吕之乱的教训,将宫廷势力从朝廷撤出,恢复了丞相只能由军功列侯担任的惯例。丞相一职也由两人改回一人。先是在列侯中军功排名第四的周勃,再是排名第九的灌婴担任丞相。灌婴死后,由排名第六十五的张苍继任。张苍为相15年,退休后由申屠嘉继任。

据《汉书·张周赵任申屠传》记载,“张苍免相,文帝以皇后弟窦广国贤有行,欲相之”…文帝中意窦广国之才,但窦广国出身外戚,而非军功集团,这使文帝犹豫不决。最后,即使高帝时代的大臣所剩无几——建国四十余年,高帝时代的军功列侯几乎死亡殆尽,文帝仍谨慎地选择了建国之时立有军功的申屠嘉。西汉初年皇权的谨小慎微于此可见一斑。

三、百姓用脚投票奔向王国

刘姓诸侯王也参与了白马之盟这一准契约的订立。军功列侯与皇权之间发生过“诛吕安刘”的血腥政变,刘姓诸侯王与皇权之间则发生过更为残酷的战争,即汉景帝时代所谓的“七国之乱”。

常见的表述中,所谓“七国之乱”是这个样子的:景帝时,诸侯王势力膨胀,威胁到中央的统一。为削弱诸侯王势力,晁错建议景帝查诸侯王之罪,削其封地,收其枝郡,引起了诸侯王的不满。七诸侯王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联合发动叛乱。景帝乃遣大将军窦婴、太尉周亚夫将兵平定叛乱。

阅读这段文字觉得吴王刘濞等七个诸侯王全是反面人物,汉景帝则代表了绝对的正义。而其实,这不过是一种文字技巧营造的错觉。贾谊当年对汉文帝说过这样一段话:今淮南地远者或数千里,越两诸侯,而县属于汉。其吏民徭役往来长安者,自悉而补,中道衣敝,钱用诸费称此,其苦属汉而欲得王至甚,逋逃而归诸侯者已不少矣。其势不可久。在贾谊看来,王国之所以会膨胀,之所以能够吸引到更多的人力,进而产出更多的资源,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央的压榨太厉害…《史记·吴王濞列传》里也说:“其居国以铜盐故,百姓无赋。卒践更,辄与平贾。岁时存问茂材,赏赐闾里。佗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讼共禁弗予。”…《盐铁论》里也说:“君有吴王,专山泽之饶,薄赋其民,赈赡穷乏。”…结果就是,那些本属中央管辖的百姓不愿再承担朝廷苛刻的盘剥,用脚投票,遁入吴国,成了刘濞的子民,也成了景帝、袁盎和桑弘羊口中的“天下亡命”(逃亡者)、“无赖子弟”(生计无所依赖之人)和“山东奸猾”。

也就是说,七国之乱这个故事存在两个版本。第一个版本是:王国势力膨胀→想要叛乱→中央出兵平叛→王国战败→百姓拍手称快。第二个版本则是:中央横征暴敛→百姓用脚投票,遁入王国(王国也汲取民力,但百姓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王国力量壮大→中央深感不安,率先发难→王国战败,被肢解→百姓失去用脚投票的机会。

前者是由“膨胀”“叛乱”“平叛”等一系列带有强烈价值判断色彩的词汇刻意构筑的,灌输的是汉景帝本位思维,但对百姓而言,站在孟子的“民本”立场,后一个版本才是更有思考价值的历史真相。对普通百姓而言,秦制之下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与白马之盟约定的体制下的可以用脚投票、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究竟孰优孰劣,是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问题。遗憾的是,白马之盟没有固化为稳定的制度,它只维系了不足五十年。

第四章游士消亡与秦制回归

“白马之盟”是一种对秦制的偏离,因为它没有能够形成稳固的皇帝—贵族—平民(农奴)式的封建体制。皇权天然追求一家独大,军功列侯与诸侯王未能成功制约皇权扩张的野心。

汉景帝在所谓的“七国之乱”中取得胜利,王国势力自此衰微。秦制的回归是在汉武帝时代正式实现的,汉武帝必须彻底抛弃军功列侯,重塑官僚集团作为自己的统治基础。

一、遍地皆是失业游士

汉立国的基础是游士(游侠),景帝时代,游士之风仍遍及汉帝国的方方面面。游士的心中没有君臣之道,朝廷对他们而言不存在什么神圣性。

汉武帝诛杀游侠郭解,正是为了杀鸡儆猴。但仅凭杀戮无济于事,《史记》中说,郭解被杀之后,仍然“为侠者极众”。

立国五十年,汉帝国仍遍地游士是有原因的。游侠(士)意味着一种自由。恣意放肆、任意来去的自由对游士枚乘有着很大的吸引力。而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汉帝国的建立有着深厚的游侠背景,诸侯王及军功集团的势力极为强大,巨大的市场需求刺激了游士数量的激增。及至文帝、景帝两代,皇权以政治谋略和军事手段打击了地方上的诸侯王和朝廷中军功集团的势力,游士的市场萎缩,汉帝国却没有能够给“失业”的游士提供就业、上升的机会。

西汉初年的一道“国策”——“非有功不得侯”。在长安,军功老臣长期把持着朝廷;在地方,军功吏卒长期把持着基层政权。西汉开国的前五十年,官僚系统被军功集团控制,知识分子没有正规的上升渠道,去做游侠,去给诸侯王、军功列侯做门客,就成了他们相当普遍的人生选择。然而,随着军功列侯与诸侯王的势力受到皇权压制,逐渐走向衰弱,游士的生存空间也在变窄。

二、“求贤诏”里的规训

公元前年,48岁的汉景帝去世,太子刘彻登基,随即发布了一道“求贤诏”。诏书的大意是让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等重臣向朝廷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敢谏之士。五十多年前的公元前年,刘邦也下过一道“求贤诏”。比较高帝和武帝的两份诏书,可以明显看到时代的变化——刘邦在“求贤诏”里说,希望“贤士大夫”能够“从我游”,这三个字带有浓重的游侠色彩,刘彻的“求贤诏”里就完全没有这样的游侠色彩。他下令征召“贤良方正”,且亲自策问下面推荐上来的人才,是典型的君王选拔臣僚的做派。

如今,汉帝国致力于打压诸侯王与军功列侯的势力,需要重塑统治基础,如何改造游士自然也是汉武帝推行变革应有的重要内容。刘彻颁布“求贤诏”的核心目的是打破军功集团在官职上的久任制和世袭制,进而将游士纳入官僚系统中来。既可以吸引知识分子投入朝廷的怀抱,也可以削弱诸侯王(譬如梁孝王)与朝廷勋贵(譬如窦婴)的势力。“求贤诏”颁布后,反响强烈。丞相卫绾上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刘彻同意了卫绾的请求,颁下新的规定:除儒学外,贬黜诸家,不用其为治国之术。这就是著名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打开上升渠道,让游士有机会进入朝廷,又选择性地排斥“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的游士,这恰是西汉中期选官制度的一体两面。这种一体两面,扼要来说便是:1.秦制政权追求社会的散沙化(不喜欢百姓有组织)与静态化(不喜欢百姓自由迁徙、流通),追求对百姓的严格控制。所以,作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游士需要被最大限度地控制与肃清。于是,暴力诛杀(比如对待郭解)与提供进入官僚系统的机会就成了刘彻控制与肃清游士的两大核心手段。相较之下,又以后者为重。2.刘彻要抛弃军功集团,重塑官僚系统作为自己的统治基础。但官僚系统的容量有限,所以,必须引导乃至诱导游士在思想、学术上进行自我转型。而最能起到引导、诱导作用的手段莫过于体制规定的知识分子选拔标准。

当然,用儒家官僚取代王侯贵戚来作为新的统治基础,涉及权力的重新洗牌和利益的重新分配,绝不会和平过渡。建元元年(公元前年)的改革风波就是刘彻遭遇到的一次严重挫折。这一年,刘彻对长安的高层人事做了一次极为大胆的变更——任命窦婴为丞相,田蚡为太尉,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臧为郎中令,桑弘羊为侍中(主司财计)。除桑弘羊外,窦、田、赵、王都有儒学背景。在建元元年的七八月间,刘彻提议设立明堂。刘彻设立明堂的动机至少有二:1.设立明堂有助于皇帝巩固个人权位。明堂乃周公的创造,是周天子接受诸侯朝见的场所,用以彰明尊卑。2.明堂关系到朝廷的权力分配。明堂是儒家的礼仪性建筑。皇帝欲用新的儒家官僚集团取而代之,黄老之学自然成了累赘。设立明堂大有宣告新时代到来的意味。

同时开罪诸侯王、军功集团与窦太后的结局自然是悲惨的。刘彻本人也自汉帝国的权力舞台的中心消失长达六年,《史记·孝武本纪》对刘彻在这六年里的活动无一字记载,仅以一种意味深长的笔调写道:后六年,窦太后崩。其明年,上征文学之士公孙弘等。

三、寄主的非正常死亡

窦太皇太后去世,刘彻复出,重启儒家官僚系统为统治基础的改革。消弭游士之风再次被列为施政的重中之重。大批知名游士或寄主,如窦婴、灌夫、刘安、郭解等在这场改革中非正常死亡。

窦婴之死,表面上看是卷入了与田蚡、灌夫之间的冲突。官司最终打到了刘彻跟前。决定纠纷结果的则是田蚡的这段话:天下幸而安乐无事,蚡得为肺附,所好音乐、狗马、田宅,所爱倡优、巧匠之属,不如魏其、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桀壮士与论议,腹诽而心谤,卬视天,俯画地,辟睨两宫间,幸天下有变,而欲有大功。臣乃不如魏其等所为。窦婴与灌夫的死是一个信号——新时代来临了,彰显其相对于皇权的独立性、壮大组织力量的养士行为是新时代绝不容许的。新时代要的是一个个原子化的儒家官僚与一个个原子化的庶民。

淮南王刘安的死也是因为同样的政治原因。刘安是否想要谋反并不重要,刘安之死为西汉的诸侯王广纳门客的风气画上了句号。

铲除庙堂上有组织力量的勋贵与诸侯王的同时,元朔二年,刘彻还下诏迁徙了一大批“郡国豪杰”及家产超过三百万钱的富户充实茂陵(位于长安周边,汉武帝为自己修建的陵寝)——这是为了消灭民间的组织力量,使民间社会变成扁平的原子化结构。游侠郭解也在迁徙的名单中。郭解不愿迁徙,同年,郭解被捕,灭族。作为底层游士的代表,郭解之死意味着朝廷已全面开启对民间社会的原子化改造。

游士退出,儒术上位,无为的时代已经过去。一个以官僚集团为统治基础、对百姓实行严格控制和高效汲取的新国家已经成形。秦制回来了!

第五章西汉知识界对秦制的批评

汉武帝再造秦制,以儒术为粉饰,以官僚集团为统治基础,对整个汉帝国实施高压控制与高效汲取,造成的直接后果是西汉儒学家夏侯胜所言“天下虚耗,百姓流离,物故者半”…夏侯胜的话并非虚言,《汉书·昭帝纪》说的也是“海内虚耗,户口减半”…《史记·酷吏列传》里也说,汉武帝晚期,天下百姓走投无路,只能群聚为盗。

正是天下百姓的群聚为盗迫使刘彻停下了无休止的对外战争,将注意力转向内政。他颁布了严酷的“沈命法”,若有地方官的辖区内出现盗贼,而他不去捕剿,或捕剿了却没有成功,那么“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但是,高压政策丝毫无助于解决问题。底层官吏趋利避害,从此“虽有盗不敢发”,于是“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如此恶性循环的结果便是,刘彻在位的54年里,“人口能保持正常增长率(约每年增长0.7%)的只有7年,低于正常增长的有21年,而人口减少或毫无增长的有26年”。

所以,当刘彻去世,高压消失,西汉知识界针对秦制的批评也随之到来。

一、贤良文学大战桑弘羊

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长安城发生了一场影响深远的思想交锋。交锋的对象一方是以御史大夫桑弘羊为核心,包括御史、丞相史等在内的官僚集团;另一方是三辅、太常举荐的“贤良”和各郡国察举的“文学”,也就是来自底层的中小知识分子。

这两群人——公卿与布衣本无可能聚到一起,就国家的经济路线,从核心理念到具体政策,面对面地唇枪舌剑。官僚集团一贯懒得理会底层知识分子的批评,契机始于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这一年,汉武帝死了。武帝死后,受遗诏辅政的大将军霍光与御史大夫桑弘羊分据内廷与外朝,呈对峙之势。桑弘羊在朝任职六十年,掌财政近三十年,以其为核心结成的利益集团盘根错节,轻易难以撼动。霍光遂施展手段,于庙堂之上给予不满桑弘羊经济路线已久的底层知识分子(即贤良与文学)发声渠道,对桑弘羊实施打击。

始元六年二月,六十余名贤良、文学终于首次有机会站到汉帝国经济政策的制定者面前,对其提出尖锐的批评。这场贯穿了恐吓与力争的论辩史称“盐铁会议”。汉帝国官方从未就盐铁会议发布过任何官方文件。《汉书·食货志》中的记述非常简单,不足百字,仅扼要地总结了辩论双方的核心观点——贤良、文学要求废除盐铁官营、国家均输,希望政府从商业活动中抽身,“毋与天下争利”;桑弘羊则回应,官营产业乃“国家大业”,不可废除。

时为辩论发生后约三十年,桓宽搜集了当时参加盐铁会议的贤良、文学存于民间的多种记录,编成《盐铁论》一书,还原了这场辩论的大致情状。据《盐铁论》记载,在辩论的过程中,以桑弘羊为首的官僚集团始终在恐吓贤良、文学…“……此颜异所以诛黜,而狄山死于匈奴也。处其位而非其朝,生乎世而讪其上,终以被戮而丧其躯,此独谁为负其累而蒙其殃乎?”桑弘羊等官员赤裸裸的威胁并未吓阻住贤良、文学。比如,丞相史警告贤良、文学,说他们“处其位而非其朝,生乎世而讪其上”,恐将落得命丧黄泉的下场。贤良、文学的回答是:“塞士之涂,壅人之口,道谀日进而上不闻其过,此秦所以失天下而殒社稷也。故圣人为政,必先诛之,伪巧言以辅非而倾覆国家也。今子安取亡国之语而来乎?……悲夫!”

盐铁会议期间,贤良、文学不断地重申藏富于民的理念,将批评矛头集中指向了盐铁官营、国家均输等政策,即由朝廷直接经营或间接控制工商业。桑弘羊等官员则不断强调,正是自己藏富于国的经济政策造就了武帝时代的辉煌。

贤良、文学毫不留情地戳破了桑弘羊口中武帝盛世的真面目。比如,桑弘羊拒不承认铁器官营对民生有害,还说该政策有助于增长百姓对耕作的信心。贤良、文学却如此描述他们在基层的所见所闻:县官鼓铸铁器,大抵多为大器,务应员程,不给民用。民用钝弊,割草不痛,是以农夫作剧,得获者少,百姓苦之矣。再如,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年),桑弘羊在汉武帝的支持下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均输法。均输法即均输官在甲地以低价买进某种特产,再转运至不出产该商品的乙地高价出售,赚取差价。在盐铁会议上,桑弘羊坚称,自己搞均输是一件“平万物而便百姓”、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贤良、文学却毫不留情地指出,他这是赤裸裸的谎言:以前向百姓征税,只征收他们出产的东西,不征他们没有的东西。现在,均输法名义上是在当地征收特产,但均输官为了牟取更大的利润,其实际做法是不收当地出产的东西,改为索取当地无法生产的东西。老百姓只好贱卖掉自己的产品,去市场(实际上也是由官府经营)上购买均输官要求的东西。官府滥发命令,关闭城门,垄断市场,什么东西都强行用低价收购,囤积居奇,造成物价飞涨,等市场严重缺货时再高价出售,牟取暴利。换言之,所谓的均输法不过是朝廷以其“无远弗届”的权力在经济领域造成全方位的垄断,操纵物价,贱买贵卖,以牟取暴利。自此,西汉的国家机器自上而下全面商业化、逐利化,民营经济则彻底萎缩、集体退场。

在盐铁会议上,桑弘羊多次提及管仲与商鞅,以他们的理念为自己辩护。管仲说过,治理天下的首要之务是必须做到“利出一孔”,只有做到“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百姓才会视官府为日月,爱君王如父母。商鞅完全继承了管仲的思想。桑弘羊推行的盐铁官营、国家均输正是管仲、商鞅“利出一孔”思想下的产物。

尽管贤良、文学在论辩中将桑弘羊批评得体无完肤,但盐铁会议仅象征性地废除了一项酒类国营专卖政策——打倒了桑弘羊的霍光同样对“利出一孔”怀有浓厚兴趣。他不喜欢桑弘羊,但他喜欢桑弘羊设计的盐铁官营、均输政策,所以,终霍光之世,这场由他推动发起的中国思想史上的伟大辩论始终没有形成任何官方文件,也未被载入任何官方档案;参与论辩的六十余位贤良、文学,也几乎连姓名都没有留下,盐铁会议过去了约三十年后,桓宽在搜集资料,编纂《盐铁论》时,只寻到了四位留下了名或姓的贤良文学,他们是:茂陵唐生,鲁国万生,中山刘子雍,九江祝生。

(盐铁会议双方的着眼点不仅限于经济政策。他们更关心的,是组织路线、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实际上在盐铁会议——这场关乎汉王朝未来命运的大讨论中,以贤良文学为代表的儒家学者们,主张的就是根本改革之路,他们提出了三个很尖锐的问题:要不要放弃战争机器,让汉王朝重新恢复与匈奴等国的和好政策?要不要放弃盘剥百姓,恢复汉朝初年的休养生息政策?要不要减轻刑罚,恢复汉朝初期的法律政策?他们认为汉武帝在这三个方面犯了错误,要求朝廷纠正错误。而桑弘羊在盐铁会议上提出了著名是“桑弘羊三问”:1.帝国运转需要巨额的财政开支,光靠农业税根本不够,如果不执行这些制度,问钱从哪里来?2.一旦遇到战争、灾荒等紧急事务,国库却空空如也,怎么办?3.如果中央在财政等各个方面不对地方形成压倒性的优势,一旦地方势力膨胀起兵造反,怎么办?所以说所谓盐铁会议,实际上就是儒家复古和武帝政策两条路线的争论。而事实证明,盐铁会议除了取消酒类专卖和部分地区的铁器专卖,另外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进行了一些局部性改革之外,并没有彻底改变武帝的路线。实际上《中央帝国财政密码》里有这么一段话:“盼望改革的人们都忽视了一点,一旦国有企业垄断建立起来,公共财政严重依赖这些国有企业时,就不可能放弃盐铁官营了”…..关于盐铁会议,更深层次的追问应该是,一个国家到底应该追求“国强”还是应该追求“民富”,直到今天。正如吴晓波在《历代经济变革得失》中所云:时至今日,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然超越日本,而且将在未来的十多年内超过美国,不可谓不是一大强国矣。于是,在许多国民心中,新的问题已经油然而生:国家富强,与我何干?…吴晓波在另一本书《浩荡两千年》中写到,“古今中外的历史上,所有推行高度管制的国家主义的人,都是一群致命的自负者,而他们以及他们所在的阶级则是这一自负的最大得益群体。具有迷惑性的是,他们在口头上都以“均贫富”——救济贫困,抑制豪强——为号召,这能够唤起无产者对有产者的“天然”仇恨,而实际上,他们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巩固自己的专权统治,谋求财政收入的增加。所以,国家的利益永远在人民的利益之上。”)

二、寄望以“天命”约束皇权

与贤良、文学大战桑弘羊大略同期,庙堂与江湖之上另有一批知识分子也正以“天人感应”理论为武器,致力于批判西汉帝国的施政方向。

所谓的“天人感应”理论须回溯至元光元年(公元前年)。那一年,年过四旬的董仲舒响应朝廷征召贤良的诏书,给汉武帝呈上三篇策论,得到了汉武帝的激赏。他的三篇策论史称《天人三策》。《天人三策》谈了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天命”,也就是王朝的合法性。董仲舒说,谁获得天下是由“天命”决定的。灾异是天与人之间的一种对话。反之,国家有道,上天也会降下祥瑞来表彰皇帝和朝廷。第二个问题是汉帝国的国策,也就是选择黄老之学还是选择儒学。董仲舒支持的是融法家、黄老之学、阴阳家于其中的“新儒学”。第三个问题是教育与选举,也就是如何打通体制外的知识分子进入官僚集团的渠道。董仲舒攻击了现行的三种官员选拔机制:1.郎选2.任子3.资选,他主张建立一种新的官员选拔机制,由地方每年推荐人才给朝廷,由朝廷量才授官。

围绕着这三个问题,董仲舒提出了五条实质性的建议:第一条,建立明堂,重塑礼制,以约束贵族(尤其是诸侯王)。第二条,建立太学,培养官僚。同时从民间选取贤良,为体制外的知识分子开辟入仕通道,重塑汉帝国的统治基础。第三条,推行天人感应,塑造汉帝国的合法性。第四条,限制豪绅占田,节制土地兼并。第五条,以“新儒学”解释儒家经典,以儒家经典统一思想,建立官方意识形态。

董仲舒最终未获刘彻重用,与他试图给皇权套上缰绳有直接关系。比如董仲舒将民意等同于天意,声称天降灾异即意味着朝廷的统治违背了民意、出了问题,进而试图给皇权套上缰绳。

刘彻只喜欢其中的“君权天授”。相比孔孟的儒学,他更喜欢用法术、刑名来控制朝廷。但君权天授是一把双刃剑。如此,褒贬现实政治的权力就会不可避免地被下放到知识分子手中。

“天人感应”的双刃效应在刘彻死后迅速表现了出来。围绕着“君权天授”,皇权与知识分子之间进入了紧张状态,甚至有部分知识分子喊出了要求皇帝禅位的声音。名儒谷永也曾当着汉成帝的面说道:“天意从来不会独钟一姓,因为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不是某个人的天下。臣要提醒陛下,若不悔改,依旧实行恶政,天意将会抛弃汉室,另择有德之君!”

第六章天下归心与天人共弃

汉成帝元延元年(公元前12年)正月初八,家住张掖郡觻得县北乡义成里的百姓崔自当想要前往居延县买一些生活用品。居延汉简记录下了他此次出行得以实现的经过:1.崔自当向当地政府提交申请。2.一位叫“忠”的基层官员受理了他的申请,他审查了崔的经济状况(逃税、漏税)与犯罪记录,确认其有出行资格。3.觻得县丞“彭”出具相关文件,发往崔前往居延县必经的两个城关,该文件同时需要有县掾“晏”和令史“建”的附笔(签字)才能生效。

小民崔自当出门的故事,显示了汉帝国对自己在边境地区的统治并无自信。新莽政权正是在汉帝国丧失自信,知识界也在激烈批判汉帝国、说它天命已尽的背景下诞生的。王莽登上帝位之时,可谓前所未有的天下归心。但仅仅过了十五年,新莽政权就从天下归心走向了天人共弃,王莽也丢掉了自己的脑袋。从统治术的角度来审视,王莽究竟做错了什么?

一、表演赢得万民拥戴

王莽能够得到知识分子的认可,与他近乎变态的政治表演有直接关系。在遭汉哀帝逐出京城、在封地闲居期间,王莽曾逼迫儿子王获自杀,原因是王获杀死了一名家奴。这样极端的做法给王莽带来了极高的声望。同行的衬托也让闲居期间的王莽形象变得更加高大。两相比较,汉帝国的知识分子很自然地怀念起了遭驱逐的王莽。也是因为这个缘故,王莽才能在元寿元年,趁着发生日食的机会运作舆论,成功迫使汉哀帝将自己召回朝堂。汉哀帝去世后,太皇太后王政君第一时间移驾未央宫,部署王氏子弟控制朝廷中枢,急派使者召王莽入宫,掌控兵权。属于王莽的表演时代就此全面开启。

汉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奏请重修了明堂、辟雍和灵台等礼仪性建筑。明堂是上古帝王宣扬政教的所在,辟雍是上古帝王设立在京城的最高学府,灵台是上古的天文台,是天子直接与上天交流的地方。大约同期,王莽还奏请为长安城的儒生修筑了舒适的高级住宅和用来聚会、发表演说的广场。王莽的举措高度契合了儒家知识分子的政治理想。所以,只要王莽稍加运作,长安城内就出现了对朝廷汹涌澎湃的批评。“百姓”的情绪配合着他的,随之达到了高潮。他们要求朝廷直接将王莽认证为当代周公。以富平侯张纯为首的公卿大臣、士大夫、博士、议郎等高级知识分子,共计九百零二人,浩浩荡荡前往皇宫请愿,要求对“功过伊、周”的王莽速速执行九锡之赏,意即赐予王莽介于皇帝与诸侯王之间的崇高地位。

同年秋天,王莽派出去巡视天下风俗的“八方使者”陆续回到了长安。他们带回了“天下风俗齐同”的好消息,他们还带回了“百姓”赞颂王莽的诸多歌谣,总计达三万余字。也是在这一年,王莽提出了自己的终极政治理想:“市无二贾,官无狱讼,邑无盗贼,野无饥民,道不拾遗,男女异路之制,犯者象刑。”

根据天人感应理论,王莽创下了如此伟大的功业,上天理应赐下相应等级的祥瑞。于是,南方的越裳氏献上了白雉,东方的黄支上贡了犀牛,北方的匈奴变更了首领的称呼以示归顺。所以,一切都显得水到渠成。公元8年腊月,王莽在一片欢呼声中被拥上了帝位。新莽取代了汉,长安城变成了欢乐的海洋。上古的禅让终于重现,一个“内圣外王”的领袖终于诞生,一个有别于“以霸王道杂之”的时代即将到来。

一支由“五威将”领导的宣传队伍迅速组织了起来,被派往了新朝的各个角落。他们的任务是宣传王莽做皇帝是如何的天命所归,如何的无可推辞。

二、改革诱发土崩瓦解

新莽政权存在的十五年里,王莽启动了一系列改革,具体包括:

1.恢复井田制。天下田地全部更名为王田,不得买卖。家中男丁不足八人、田地超过一井者,多余的田地须分给九族、邻里和乡党。以前没有田地的按制度去领取田地。有敢于非议井田制、惑乱群众者,参照舜帝当年的成例,抓起来流放四夷。

2.释放奴婢。作为一种私有财产,奴婢的数量在西汉极为庞大,共约有官、私奴婢万之多(西汉末年的数字可能要更高一些)

3.改革币制。推出以刀币取代圆钱的币制改革。龟、贝在退出货币系统数百年之后,再次在新莽时代粉墨登场。

4.盐、铁、布帛等商品生产、销售的国有化,其理论依据依然是儒家经典著作。一是硬凑教条,二是想当然的胡说八道。

5.官名、地名改革。把那些光怪陆离的官职名称和地理名称从古籍中翻查出来,古籍中找不到的,则以吉利的政治寓意为第一位。

王莽的五项改革当中,改官名、改地名给百姓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麻烦;盐、铁、布帛生产、销售的国有化也极大地增加了百姓生产、生活的负担;货币改革更是让百姓回到了以物易物的上古时代。

而让新莽政权短命夭折的是王莽的前两项改革——恢复井田和释放奴婢。奴婢是权贵、官僚的私产。释放奴婢可以增加朝廷编户民的数量,增加朝廷的纳税户和徭役户,就等于从权贵、官僚手里抢钱。按王莽的说法,恢复井田的目的是为了抑制兼并。土地兼并对秦制政权而言,自然不是好事,1.朝廷直接控制的土地和人口减少,进而影响到赋税收入和兵役、徭役的数量。2.田主,也就是大宗土地的拥有者,有可能变成割据势力,变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门阀世族。两种后果都不利于政权稳定。故而,“直至宋以前,土地兼并一直不为国家所认可,且为历代政府重点打击的目标”。

秦制时代的土地兼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耕农主动卖地,一种是被迫卖地。同样,在秦制时代,有能力参与土地兼并的也有两类人。一类是循正规途径,通过耕作、经商致富的人,用金钱购买田宅,成为大宗土地的拥有者,可以称之为“经营性田主”。一类是手中握有政治权力的人,以权力寻租,成为大宗土地的拥有者,可以称之为“寻租性田主”。这两类人对皇权构成的威胁是大不相同的。

秦制政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保障任何人的私有财产,随时可以用政策将私人财产收归国有。“经营性田主”没有政治后盾,面对朝廷汲取,往往形同蝼蚁,一碾即碎。真正能够对皇权造成威胁的是那些寻租性田主。自汉武帝中晚期开始,寻租性田主即成了土地兼并的主力军。汉武帝可以轻松碾碎“经营性田主”,但直到他死之日,始终拿“寻租性田主”没有办法。

抑制土地兼并固然有助于维护皇权,但若因此开罪权贵和豪族,开罪皇权的统治基础,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终西汉之世,权贵、豪族对土地的兼并始终没有能够得到有效抑制。

王莽代汉后,雄心勃勃地想要解决土地兼并的问题,进而使皇权掌握更多的土地和编户民,故强硬推出了“王田制”。初衷是巩固皇权,增加皇权可汲取的财富和人力,但他改革的手段直接损害了新莽政权的统治基础,也就是权贵、豪族与官僚的利益。与自己的统治基础作对是一件风险非常高的事情。大批权贵、豪族因为王田制而获罪。于是这些曾经拥护王莽称帝的权贵、豪族纷纷弃他而去,成了推翻新莽政权的核心力量。同时,号称要让每户自耕农都拥有土地的王田制推行下去之后,却加剧了流民问题。为什么一项旨在让自耕农人人有地的政策会导致自耕农集体变成流民?道理并不复杂。不搞王田制,当小自耕农无法承受来自皇权及其代理人的剥削时,至少还能投入寻租性田主的怀抱寻求荫庇;搞了王田制,小自耕农的荫庇没有了,他们无法承受皇权及其代理人剥削的时候,就只能选择抛弃土地,去做流民。当然,这并不是要赞美那些寻租性田主。

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秋天,起义军逼近长安。这年十月,王莽在长安死于乱军之中,他留在史书上的最后一句话是:“天生德于予,汉兵其如予何!”

三、光武帝君臣的反思

汉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刘秀和他的大臣们就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1.西汉为什么会被王莽和平取代?2.万民拥戴的新莽政权为何会短命而亡?

为避免重蹈西汉与新莽的覆辙,刘秀推行了两项改革。第一项改革是在学术领域支持今文经学,疏远古文经学。古文经学主张回归儒家经典本身,今文经学更看重后人对经典的诠释。自汉武帝以降,西汉所有的皇帝都喜欢今文经胜过古文经,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今文经学与怪力乱神的谶纬之学纠缠在一起,玩的是割裂文辞、牵强附会的游戏,不像古文经学那样动辄拿出孔孟之言来对社会问题展开批判。支持今文经学,既可以用谶纬来强化皇权的合法性,也可以削弱知识分子的批判意识。刘秀的第二项改革是颁布官修典籍,由朝廷来垄断谶纬的解释权。为了防止谶纬失控,走向对东汉王朝不利的方向。谶是秦汉间方士化儒生编造的预示吉凶的隐语,纬是汉代神学迷信附会儒家经义衍生出来的谈论天命的书籍。自起兵反抗新莽到成为东汉的开国皇帝,刘秀长期使用谶纬作为工具来为自己的军事、政治活动服务。建武中元元年(公元56年),也就是刘秀去世的前一年,整理谶纬典籍的工作终于大功告成,

朝廷下诏“宣布图谶于天下”。官方颁布了《河图》《洛书》(合45篇)及七经之《纬》(合36篇),总计81篇,作为解读谶纬的经典。皇权由此彻底垄断了对谶纬的解释权。刘秀的两项有关谶纬的政策分别针对西汉知识分子的社会批判意识和西汉末年以天命约束皇权的思想潮流。

东汉社会长期处于一种“全民好学”的氛围。好学的气氛又非常诡异,因为绝大多数人学习的内容是怪力乱神的谶纬儒学。

光武帝之后,规模最大的一次对西汉灭亡和新莽短命而亡的反思来自汉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冬天,汉章帝召集一干学者,在皇宫内的白虎观举办了一场学术会议,会议的主旨是要以思想立法的形式,来规范百姓方方面面的行为。会议的成果由班固等人编成《白虎通义》一书,中国秦制时代臭名昭著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就此正式成为官方认定、强制推行的意识形态。君为臣纲”的目的是消灭知识分子的批判之声,“夫为妻纲”“妇人无爵”的目的是消灭太后与外戚势力,“父为子纲”则是汉帝国以孝治天下的具体化。

第七章皇权、宦官与士人

就统治技术而言,秦制王朝的亡国原因,总结起来无非三条:1.外敌的压迫或入侵;2.内部利益集团(也就是统治基础)发生分裂;3.底层民众脱离原子化状态,变成有组织的力量。

第一条大体属于不可抗力,第二、三两条大体属于统治技术问题。具备其中任何一条,都有可能导致秦制王朝的灭亡;如果同时具备两条、三条,灭亡的概率更大。秦朝的灭亡主要缘于第二、第三条:胡亥整肃、屠杀官吏集团,六国旧人在民间尚有组织能力。西汉的灭亡主要缘于第二条:九百余名公卿大臣、士大夫、博士、议郎联名要求赐予王莽九锡之赏,可知西汉帝国的统治基础已经集体抛弃了刘氏。新莽的灭亡也缘于第二、第三条:王莽的土地改革严重损害了官僚集团的利益,流民的大规模出现则将原子化的百姓变成了有组织的集体。

东汉王朝的灭亡原因也大体如此。由宦官曹腾的发迹切入,可以清晰地看出其中关窍。

一、曹腾巨额财富的由来

东汉中后期,宦官普遍聚有巨额财富。这些财富主要来自三个途径:1.皇帝的赏赐。2.掌控朝廷人事升迁大权,进而以权力寻租。张让等高级宦官在灵帝的授意下在西园公开卖官鬻爵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3.将亲友子弟安插于州郡,直接从民间汲取利益。

曹腾的巨额财富也是这么来的。

二、宦官与士人争夺人事权

包括曹腾在内的宦官如此发迹,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东汉帝国统治集团的内部分裂。

秦制时代,与利益分配直接相关、最重要的权力莫过于人事权。东汉建国,以察举、征辟取士,人事权本由皇权和世家大族共享,大体的操作流程是后者举荐、前者盖章。但皇权与世家大族之间存在着天然的隔阂,缺乏信任,后者的组织化与社会动员能力素来被视为对皇权的一种威胁。世家大族对朝廷人事权的分享又进一步扩张了他们的势力,尤其为皇权所忌惮。

从汉和帝时代起,皇权即致力于利用外戚和宦官来制约世家大族,重点就是瓜分他们的人事权。然而,对皇权而言,外戚也是有缺陷的。为尽可能长久地维持权势,外戚经常游走于皇权和世家大族之间,两端渔利。剩下的最能信任的就只有舍皇权无处依附的宦官了。在皇权的支持下,宦官于汉顺帝时期正式取得察举之权。到了桓帝、灵帝时代,宦官在人事权的争夺中获得了优势地位,许多原本围绕在世家大族周围的士人转而选择投靠宦官以谋取仕进的机会。这对世家大族的政治利益造成了巨大的实质性打击(门人的萧条),双方的矛盾遂一发不可收拾,最终演变成一场“互相杀全家”的残酷竞赛。

宦官如何追杀代表世家大族利益的士人,有“党锢之祸”四字留存于史册,以两次党锢之祸的导火索为例,可以略见当年这场政治斗争的残酷程度。

宦官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对士人群体赶尽杀绝,士人群体也抓住各种机会对宦官集团展开肃清。他们之间的惨烈杀戮,究其实质是统治集团内部发生了严重分裂。

第八章如何自群雄中胜出

《三国志·魏书·董二袁刘传》中的“袁绍传”是非常有意思的文本。袁绍的传记用了超过一半的篇幅,将曹操的大敌袁绍塑造成了一个大蠢货。按书中的说法,田丰与沮授给袁绍出了许多好主意,却被袁绍几乎全部拒绝,最终落了个败亡的下场。

王沈的《魏书》是曹魏官修史书,显然,这是胜利者有意想要证明一个结论:胜利来自胜利者的雄才大略。

曹操从汉末群雄中胜出的核心原因。相对于个人的雄才大略,能否建立起比其他豪强更稳定、更有效的汲取体制,进而汲取到更多的人力与物力,才是在乱世争霸中更重要的东西。也就是说,谁对百姓的汲取能力更强、控制能力更强,谁的胜算往往也就更大。

一、战胜豪强的另一面

《三国志·蜀书·先主传》里说,曹操进攻荆州,有十余万荆州百姓愿意拖家带口跟着刘备跑路。一个人再怎么仁义,也无法驱动十余万人跟着自己背井离乡。但那个时代这是有可能发生的。只不过,促成其发生的原因不在刘备之“仁”,而在曹操之“恶”。

汉末军阀当中,曹操最喜欢屠城。其中,又以“徐州大屠杀”最为丧心病狂。“围而后降者不赦”这道法令是曹操制定的一道“常令”,曾被曹魏的将领们长期付诸实践。这道法令针对的并非只是敌军官兵,包括城内百姓在内的其他投降者也在“不赦”之列。曹操的制度性屠杀,荆州百姓对曹操的屠杀法令深感恐惧,听闻曹军南下,赶紧收拾家当南逃,可以说是情理中。

秦制时代的军阀混战有一个非常寻常的道理:谁的手段越狠,谁就越有能力从百姓身上榨取到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谁就最有可能胜出。曹操正是汉末、三国时代的那个手段最狠的人。屠城只是他“狠”的一隅,更狠的政策是所谓的摧抑豪强与兴办屯田。

1.摧抑豪强。“豪强”两个字是曹魏对地方上有力量的大族的一种统称,带有强烈的贬义。“摧抑豪强”四个字组合起来,也很有维护社会公平的味道。曹操在建安九年(公元年)九月下达的《抑兼并令》也是在高喊“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口号,说要打击“豪强”,为“下民”伸张正义。

伸张正义大体只是口号。曹魏所垂涎的是地方上有力量的大族控制的土地与依附人口,将他们的土地变成曹魏所有,将他们的依附人口变成曹魏的编户民,曹魏才能汲取到更多的人力与物力。

细察汉末各路军阀的命运,可以发现一条规律:凡致力于对内摧抑豪强的,对外往往也会表现出强烈的侵略性,比如曹操与孙策。凡对内选择与豪强合作的,对外扩张的欲望也要稍逊一筹,这条规律的成因也不复杂。对内摧抑豪强,消灭了地方上的豪强,百姓被原子化,军阀就可以用低成本来加重剥削,有效汲取到更多的人力与物力,这些人力与物力就可以支撑起他们对外扩张的野心。也就是说,曹操所谓的摧抑豪强,本质上是在追求更强有力地榨取自耕农和自由民的税赋。摧抑豪强与租调制配套运作,“曹魏的户调较之汉代的口钱和算赋(两种人头税),大约加重了四倍”,同时,百姓承担的田租达到了亩产的七分之一。若放任地方上豪强存在,百姓用脚投票,寻求庇护,如此强的榨取力度是无法长期维持的。

2.兴办屯田。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军屯两种。民屯本质上近似于一种农奴制度。一旦成为曹魏的屯田民,就将终身被束缚在屯中,不能随意迁徙,也不能变成由郡县管辖的编户民,只能世代受军事化管制。做曹魏的农奴,不但没有人身自由可言,还须将50%(不使用官牛)或60%(使用官牛)的产出交给官府,同时无条件从事诸如垦荒、修路、造屋、输租等各种徭役,包括给长官做家奴,非常时期还得参与战事。自然,屯田的暴政经常会造成“民不乐,多逃亡”的现象。而军屯的奴役远比民屯残酷。为尽可能控制住屯田兵,驱策他们战时流血,平时流汗,曹操建立了一套以胁迫为核心的“士家制度”。只要做了“士”,就世世代代不能再做自由民,子子孙孙都是曹魏的兵奴兼农奴。“士”死了,他的妻子也不能改嫁给自由民,只能服从官府分配改嫁给其他的“士”。“士”的子女同样只能婚配其他“士”的子女。为防止“士”的反抗,曹操还制定了严厉的《士亡法》。若有屯田兵选择逃亡,官府会杀死他们的家属,后来修改为籍设逃亡“士”的家属为官奴婢。

所以,曹魏之所以能够在汉末、三国的乱世之中胜出,核心原因是他们的手段够狠、够硬、够有效,建立起了比其他军阀更强大的人力、物力的汲取机制。

二、直百五铢钱的奥秘

建安十九年(公元年)益州的新主人刘备上台后干的第一件大事是建立一套强大的新汲取机制,对益州的百姓进行搜刮。

新的汲取机制来自刘巴与诸葛亮等人的设计。刘备苦于军用不足,刘巴建议实施两条政策,第一条是铸造“直百钱”,也就是铸造一种新货币,一枚新币的面值相当于一百枚过去蜀地的五铢钱;第二条是由官府接管市场、控制物价,不许价格发生不利于官府的波动。

刘备发行的“直百五铢钱”出土甚多,绝大多数重8—9克,而刘璋父子统治益州时铸造的蜀地的五铢钱的重量一般在2—3.7克左右,以2.5克较为常见。也就是说,刘备铸造的新钱的重量仅相当于旧钱的3—4倍,法定面值却是旧钱的倍。他一手铸钱,一手控制市场与物价,迅速从百姓手中汲取了财物。

保障蜀汉的高强度汲取政策顺利推行的是由严刑峻法构筑起来的高压统治。建安十九年,在汉律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一套针对益州百姓的法律-蜀科。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的裴注中有载:“亮刑法峻急,刻剥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参与制定蜀科的法正起初未能理解严刑峻法的必要性,他跑去跟诸葛亮提意见,诸葛亮的意思是:我们现在面临的局面和汉高帝当年不同。秦实行暴政,征敛无度,豪族与庶民都活不下去,所以匹夫振臂一呼,天下响应,汉高帝必须顺应当时的潮流。但是刘璋父子统治益州的手段是与豪族合作,与他们共享权力与利益,我们再拿官职、爵位、财富笼络他们,就显不出区别,没有意义,他们也不会感恩。我们需要的是严刑峻法,用刑罚来威吓他们。

出土文物不但发现了汉昭烈帝(刘备)时代铸造的“直百五铢钱”,还发现了诸葛亮辅佐刘禅时铸造的“太平百钱”“定平一百”等。由出土的蜀汉钱币可以推断,以敛财为目的的滥铸货币是蜀汉长期实施的一项基本国策。相比刘备时代重约8—9克的直百五铢钱,太平百钱的重量从8克下跌至1克,极端的甚至不足1克。

重量的下降意味着蜀汉敛财力度的加重。为了维持敛财力度,除了用严刑峻法构筑高压统治,诸葛亮还有一个袭自商鞅、韩非的诀窍——平等的贫穷。所谓平等的贫穷,简言之就是在百姓当中制造一种印象:社会不富裕,但社会是平等的。诸葛丞相家中只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很容易让大多数人忘了直百五铢钱与太平百钱对自身带来的伤害,陈寿在《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里所写的那样:(诸葛亮)开诚心,布公道……刑政虽峻而无怨者。

三、皇权缘何“破浮华”?

在曹操时代,何晏是一个非常注重学识和修养的人。这样重学识、讲修养、有大儒之风的人物在曹丕、曹叡父子主政的时代却穿起了女装,闹得洛阳城中无人不知。这样的反差与何晏的政治抱负不为皇权所容、长期遭受政治打压与思想管控有直接关系。

何晏、王弼与夏侯玄一干人等是开魏晋玄学先河的知识分子。他们的政治思想,按顾炎武的说法,是“蔑礼法而崇放达。视其主之颠危若路人然”。曹魏以法家权术为治国手段,辅以儒学礼教作为粉饰;何晏、王弼、夏侯玄等人则尊孔子为圣人,且援老庄之说入儒,试图用自然秩序来规范政治秩序(本质上仍不脱离董仲舒用天命来约束“皇权”的思路),主张君主抛弃严刑峻法、退而无为,将治理天下的责任交托给官僚集团。

这样的主张自然不会为曹魏皇权所容。魏明帝即位次年,就下诏警告“浮华交游”之风,针对的便是何晏、夏侯玄这类人物。给他们扣上一顶“浮华交游”的帽子不过是曹魏打压舆论的惯用手段。建安年间,孔融曾对曹操推行的政策多有批评,曹操即写信恐吓孔融,说自己“破浮华交会之徒”的办法是相当多的。魏明帝本有意如曹操杀孔融一般制造一场文字狱,且已将李胜等人逮捕,后因牵涉之人太多,其中还有夏侯玄、何晏这样的“官二代”名士,为免造成政局震荡,才改以“废锢”作为惩罚。

涂脂抹粉,穿上“妖服”,成了何晏自污求存的无奈手段。皇权既然以集权为阳刚,追求阴柔的审美也就自然成了臣僚寻求政治安全的常规路径。个体审美异于常人是一件应该得到充分理解的事情,集体审美异于常人则往往意味着社会出了毛病,魏晋南北朝时期朝堂上的阴柔之风正是如此。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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