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脂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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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小说重生之红杏素娘为什么让你想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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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好事不出门

楚清河一双长腿交叠,身姿按理说应该算是放松的,但结实的腰背紧紧绷着,蓄势待发如同拉满的弓,面容严肃道:

“待会就走,你先去忙便是。”

挑了挑眉,薛素想起还在锅里炖着的枇杷叶,也没有心思理会他,直接去了厨房。

听到脚步声渐渐走远,楚清河虽然看不见,但他仍松了一口气。

人对自己的身体十分了解,明明方才他只是涂了些皂角水,但鼻前萦绕着那股桃木香气,让他不自觉的幻想着女人的皮肉是否如他所想的那样匀白柔腻,就像是剥了壳的鸡蛋,吹弹可破。

心中邪火涌动,男人粗噶地骂了一句。

好不容易将那股念头压制下去,他从小屋中走出去,站在门口,一阵微风拂过,那股撩人的木香就被吹散了。

枇杷叶煎煮了快一个时辰,薛素掀开锅盖看了一眼,闻到那股苦味儿之后,忍不住屛住呼吸,用手扇了两下,蜂蜜是她好不容易弄回来的,自然不能糟践了罕物儿,这些跟集市上卖的不同,没加那么多糖粉,吃在嘴里都是天然的蜜香,识货的人自然能分出其中的不同来。

刮在碗里的粘稠液体有的结了块儿,色泽金黄,上头还沾了许多花粉,那股馥郁的甜香味儿随着薛素搅动的动作一点点弥散开来,诱的人想要仔细尝一尝。

拢共弄了一大海碗野蜂蜜,看着这一碗黄澄澄的东西,她伸手摸了摸自己又红又肿的脸颊,心道自己也没有白遭罪。

等到枇杷叶炖煮的差不多了,薛素拿着漏勺,把枝叶都给捞出来,按照比例加入蜜水。

趁着熬枇杷叶膏的功夫,薛素又将晚饭收拾好了,今日楚清河的运气不好,没有带回来猎物,好在家里头还有些青菜,配着昨日才蒸的干粮,也能对付一顿,三人坐在厨房里,简单吃了饭。

因为活儿还没忙完,她还不能睡,连着折腾了数个时辰,枇杷叶膏终于熬得差不多了,薛素找了个干净的瓷罐,将又黏又粘的膏体倒进里头,彻底凉透了后,才端着往大屋的方向走。

大多数男人都没有女子讲究,换衣裳时门栓也不会插上。

楚清河一个人呆在大屋,露出了精壮的膀子,他常年打赤膊被日头晒着,皮肤略有些发黑,但筋骨强健,一块块腱子肉码的整整齐齐,因为天气热,身上浮起了一层薄薄的汗珠儿,就跟涂了一层蜜似的。

她站在门口,离楚清河估摸有一丈远,都能感受到这人身上涌动的热气。

大概是因为上山打猎的缘故,楚清河胸膛上有不少疤痕,深浅不一,就跟一条条盘踞在肉上的蜈蚣一般,看着吓人的紧。

透着浓浓粗野气息的胸膛就在眼前,薛素脑海里一片空白,明明那些伤疤瘆人极了,但她看习惯之后,不止不怕,甚至心里还升起几分羞意,苍白的脸色不由有些发红,赶忙低下头去。

薛素的脚步声跟莲生不同,女人走起路来,好像一只轻盈的小鹿,身上带着淡淡的香,能轻而易举地辨认出来。

楚清河捂着嘴咳嗽了两声,问:“这么晚了,怎么还不歇息?”

薛素走到桌前,将瓷罐放在桌上,发出咣当一声响。

“枇杷叶膏熬好了,你且尝尝,看能不能治好咳嗽,要是没效果,明日再去找李大夫开方子。”

自家熬煮得而枇杷叶膏跟药铺买回来的不一样,因为熬煮的时间长,质地更为粘稠,带着一股微微的苦。

薛素舀了一勺浓黑色的药膏,用温水冲开,汤勺搅动时发出轻响。

楚清河接过女人递过来的粗瓷碗,略微犹豫了片刻。

“怎么不喝?难道是怕里面有毒?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并非傻子,成了寡妇对我一个妇道人家有什么好处?在安宁村连舒心日子都过不上……”

寡妇门前是非多,尤其是皮相漂亮的寡妇,更是招人惦记着。

楚清河沉默不语,端起粗瓷碗,大口大口地将药水喝进肚,别说,这熬煮出来的枇杷叶膏还真有点效果,他被山风吹的有些发痒的喉咙,此刻倒是舒服多了。

“如何?”薛素忍不住问了一句。

把碗放在桌上,楚清河道:“比喝那些苦药有用多了。”

听到这话,薛素不由一喜,大眼儿亮晶晶满是笑意,楚瞎子怎么说都是家里的顶梁柱,要是这男人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对她而言没有半点好处。

“你先歇着吧,我把东西收拾了。”

楚清河听着细微的响声,心里浮起丝丝疑惑,他不知道薛素到底是着了什么魔,竟然会主动做这些粗活,而且她这一两日都没有再跟王佑卿学诗,难道是真的洗心革面了不成?

手指在桌面上轻叩几下,楚清河将“薛素洗心革面”的念头抛在脑后。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算她这一两日与先前那副好吃懒做的样子全然不同,但这也不能说明什么,指不定是另有所图呢。

想到此处,楚清河身上透着一股煞气,虽然不明显,但配上他阴鸷扭曲的神情,让人看着不寒而栗。

薛素背对着男人,也没有注意到他的神情,只当夜里气温骤降,忍不住搓了搓胳膊,加快了手上的速度。

很快将锅碗瓢盆给洗刷干净,六月的天气实在不算凉快,像这些盛放吃食的锅碗瓢盆若是不收拾妥当,少不得会生出蛆虫,想想那副场景,薛素浑身汗毛都忍不住立起来了。

从大屋中离开,她抬头扫了一眼天边高悬的圆月,今日刚好是十五,月亮最圆的一天。

皎洁的月光如同白沙,照在薛素头脸上,不像日头那样刺眼,清凉柔和,倒是将她衬得更加秀气了。

小手捂着嘴,她打了个呵欠,今天干了这么多的活儿,实在困的厉害。

但即使身子十分疲惫,回屋后薛素依旧强打起精神,从怀里将写满了秘方的小册子抽出来,放在炕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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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程三娘前世里凭借她的秘方,在泾阳城混的风生水起,这辈子没了此物,她倒要看看那妇人还有没有发达的命数!

仔仔细细洗了把脸,用布巾子将面上的水珠擦得一干二净,薛素不肯有半分懈怠。

女儿家的容颜再是重要不过,她本来就被野蜂盯的满脸红肿,要是不好生养着,怕是更为瘆人。

转眼便过了好几日,薛素脸上的红疙瘩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不过她死要面子活受罪,只要肌肤上还留有半点痕迹,就不想让别人看见,索性在肿胀全部消失之前一直用布巾子遮住脸。

这样虽然瞧不见被蜜蜂叮咬出来的疙瘩,但粗布巾子可不是上等的丝绸,不止半点儿也不柔滑细润,捂在身上反而十分闷热,能憋出一身汗来。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安宁村虽然不大,但拢共也有上百户人家,足足几千个人,那些碎嘴的妇人们一个个都本事的很,一传十十传百,薛素可能毁容的消息这几天内已经在村里传的沸沸扬扬。

这天薛素正在院子里洗衣裳,就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素娘。”

她转过身子,看到穿着一身粉裙的年轻女子小跑着冲到她跟前,脸蛋跟她有五分相似,不是堂妹薛月还能有谁?

因为跑的急了,薛月上气不接下气,脸蛋涨成了猪肝色。

薛月是二叔林忠的女儿,比薛素小了半岁,现在刚满十五。薛素还没出嫁之前,这个堂妹就四处找她麻烦,就跟趴在脚面上的癞蛤蟆似的,不咬人膈应人。

“你找我有什么事?”

听出女人语气中的不耐烦,薛月暗自咬了咬牙,扫了一眼她头上的布巾,语带担忧问:

“我听说你毁容了,这可是大事,快把布巾解开让我瞧瞧,若是缺银子的话,我那还有点私房钱,说不定也能帮上你……”

薛家虽然也没有什么银钱,但薛忠在泾阳城里杀猪,每个月都有不少进项,比起土里刨食儿的普通农户强出了不知多少倍。

薛月是程忠的女儿,日子过的可比爹不疼娘不爱的薛素强得多了。

瞧瞧她身上穿着的新裙衫,料子虽然不算顶好,但也是绸布的,夏天穿着十分凉快,料子润泽,比起棉布裙子能贵出四五倍。

薛月眼底满是幸灾乐祸,从小她就看不上这个堂姐,不就小时候比她生的俊些吗?长大瘦的就跟麻杆似的,胸脯平坦,一旦曲线都没有。

想到此,薛月刻意挺了挺胸,她脸上涂着厚厚一层脂粉,只可惜底子不算太好,肌肤不够白润,一眼就能瞧出上妆的痕迹,再加上薛月脸上出了一层汗,脂粉混着汗珠滚滚而落,看不出半点儿美感。

见薛素不吭声,薛月有些急了,直接伸出手来,作势就要将布巾扯掉。

薛素一把将她的手给拍开,恼怒道:

“你这是在做什么?要是闲的慌,就赶紧回家,别在我这儿闹腾!”

布巾没有挡住薛素的眼睛,看着她堪称凶恶的眼神,薛月收回手,悻悻道:

“素娘,你这人还真是不知好歹,我是为了你好,咱们可是堂姐妹,难道还能害你不成?”

黄鼠狼给鸡拜年,能安好心才是怪事。

杏眼里露出几分鄙夷,薛素不愿意搭理薛月,擦了擦手上的水珠儿,拿着放在角落里的扫帚,用力扫着院子里的泥地,霎时间尘土飞扬,呛得薛月直咳嗽。

粉裙是刚做好的衣裳,今日还是头一回穿,薛月看着被泥灰弄脏的绸料,气的浑身发抖,站在原地狠狠瞪了薛素一眼,便小跑着离开了。

见状薛素抿着嘴儿哼了一声,扭腰摆臀回了自己所住的小屋。

这几日一直没下雨,日头足的很,就算将两扇窗全都打开,吹进屋里的也是丝丝热风,根本消解不了几分暑气。

薛素觉得有些闷热,伸手将衣裳的领口扯了扯,露出粉白的颈子。

粗布衣裳不止灰扑扑十分暗淡,穿在身上还闷热的很。

她歪在床上迷迷糊糊睡熟了,不曾想竟然有人从大敞四开的窗户外跳进房中。

王佑卿一眼就看到了躺在床上的女人,蜡黄面颊上有零星几个红疙瘩,应该是被什么虫子给咬伤了,而不像薛月口中被毁容的模样。

薛素虽然干瘦,但好在有一个优点,就是皮肉白皙。

此刻袖口往上蹿了一截,露出了一小半从未被日头曝晒过的雪白手臂,匀白细腻就跟剥了壳儿的鸡蛋似的。

想到女人突然变得冷淡的态度,王佑卿心中升起一丝不忿,皱眉走到床前,低低叫道:

“素娘。”

缓缓睁开眼,待瞧见站在面前的斯文男人,薛素猛地坐直身子,满眼戒备。

她不知道王佑卿为什么会过来,伸手忙不迭将散乱的衣裳掩好,强忍着厌恶问:

“你怎么进屋来了?”

王佑卿到底还是喜欢薛素的,毕竟眼前这个女人一直没弄到手,即便薛素不是什么美人,但没尝过的滋味儿总是能勾的人心痒难耐,王佑卿哪里舍得轻易放手?

这才会不顾规矩,偷偷摸摸地翻过篱笆院,闯进女人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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